香港工会联合会妇女事务委员会(工联会妇委)一直关注妇女就业需要及权益的议题。多年来积极透过不同的渠道,促请政府加强对妇女权益的保障。工联会妇委主任梁颂恩、立法会议员麦美娟,工联会妇委副主任余莉华,联同多名工联会妇委委员代表,於母亲节前5月3日约见劳工处助理处长(劳资关係)陆慧玲,递交市民签名,强烈要求政府修订现行落後的《僱佣条例》,防止女性僱员因怀孕而受到剥削及歧视。
工联会妇委主任梁颂恩称今次行动口号是「产假五分四 点都唔忿气」,因政府公务员是有全薪产假,但工联会妇委由1990年已经开始向政府争取「全薪产假」,直至今天仍然向政府争取「全薪产假」。现在女性公务员有61,046人,香港政府是全港最大的僱主,可以给予僱员全薪产假及全薪侍产假,做到家庭友善政策僱主,但政府完全不积极推广「全薪产假」。真的「唔忿气」!梁颂恩主任建议应即时进行公众谘询收集意见,尽快立案研究和立法,给予各位伟大的母亲一个肯定其对社会的贡献!
梁颂恩主任亦强调,妇女怀孕是天职,亦是社会的职能。对於政府积极鼓励市民生育,以改善人口老化及出生率偏低的情况,但相应的政策和配套措施严重不足。工联会妇委在2015年12月至今年5月,展开了争取「全薪产假」签名行动,在街头及网上收集了市民签名约近6,000个,足以反映市民对争取「全薪产假」的诉求刻不容缓!故政府要鼓励市民生育,应需要积极推动家庭友善政策,除落实全薪产假外,亦需要增设立「产後工作保障期」至产假後6个月,以确保产後復工僱员不会被无理解僱。
立法会议员麦美娟表示,根据国际劳工组织最新的调查报告,在香港邻近国家(包括中国、印度、印尼、韩国、巴基斯坦、新加坡和越南)均实行全薪产假。而根据香港《僱佣条例》第6章「生育保障」的内容,现在女性僱员的产假薪酬只有平均工资的五分之四。《条例》落後剥削了女性僱员的权益,政府必需对市民的诉求作出回应。
麦美娟亦指出,就政府统计处最新的统计报告,女性每月就业收入中位数为$13,000,如落实全薪产假後,机构需要多支20%薪酬,即$2,600;十个星期 20%薪酬,即$6,500。而根据食物及衞生局最新的医疗衞生统计数据,香港的总和生育率(每名15至49岁的女性平均生产的婴儿数目)为1.23,即一般香港女性只生产1至2名小孩。如一名女士生产2名小孩期间均於同一间公司工作,即该公司只需多支$13,000。同时,亦代表该女士是一名忠诚的僱员,多支付的产假是对她的奖励和支持。麦美娟表示有决心及诚意,她会联同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邓家彪和陈婉娴协助工联会妇委把有关议题带入立法会反映和安排讨论「全薪产假」等议题的时间表!另外,政府亦需做好政策配套,保障女性僱员权益!
工联会妇委强烈要求政府落实以下政策:
1. 修订现行《僱佣条例》,产假薪酬增加至「全薪」;
2. 按国际劳工组织《生育保障公约》建议,延长法定产假周数至14周;
3. 设立「产後工作保障期」至产假後6个月,以确保产後復工僱员不会被无理解僱;
4. 修订有关产前检查规定,产检「到诊纸」亦可申请有薪假;
5. 落实男士有薪侍产假一年一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