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立法會盡快通過法例 將佣金納入工資保障
工聯會權益委員會(權委)要求立法會盡快審議《2006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堵塞漏洞,令佣金能計算入法定假期及年假工資等權益內。權委亦向有關草案委員會提交意見書(下見全文),要求政府及立法會盡快提供一條明確、可行的方程式,以計算僱員工資的每日平均款額,此將對以佣金或非固定收入為主要入息來源的僱員作出有效的保障。
2007年2月28日
香港特別行政區
工聯會權益委員會 對《2006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意見書 2006年2月28日,終審法院就「菲力偉案」作出裁決後,不少僱員賺取的佣金無法計入法定假期及年假工資等法定權益。一年來,勞工界不斷要求政府修例,將佣金計算入各項法定權益之內。現在立法會正在審議《2006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工聯會權益委員會(下稱「權委」)表示歡迎,同時要求政府當局把條例草案模糊之處清晰化,以及要求立法會盡快通過。 權委認為,條例草案仍缺乏提供一個明確、可行而具有可操作性的計算方式,以計算僱員工資的每日平均款額,尤其是有關以佣金或非固定收入為主要入息來源的僱員之工資計算公式。 權委重申,一個簡單、易明、清晰而具有可操作性的計算公式,才可避免不必要的爭拗,締造良好的勞資關係。
香港工會聯合會權益委員會 200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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