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黎世保險集團轄下711名保險代理,及60名員工將會被公司轉職為獨立理財顧問,有關員工將會面臨失業,工聯會權益委員會副主任葉偉明,以及蘇黎世保險的員方代表,與保險業監理專員蔡淑嫻女士及蘇黎世行政總裁,今日舉行四方會議。我們強烈要求蘇黎世保險答應以下訴求︰
1、繼續提供服務給予現有客戶
沒有保險代理的保單勢成為「孤兒單」,對客戶日後的任何跟進都會造成不便,亦影響代理與客戶之間的信任關係。我們要求員方可繼續提供服務給予16萬的保單客戶,以保障客戶的權益。
2、爭取「三‧二‧一」補償方案
保險代理多年來與客戶簽下的保單,本可以按合約逐年分得應有的佣金及獎金。然而,公司突然單方面終止合約,而又一直拒絕與代理商討如何安排他們應得未得的佣金及獎金,公司無疑是侵吞員方應得的勞動成果。我們要求以「三‧二‧一」的補償方案,補償各代理應得未得的佣金及獎金,詳情如下︰
年資 |
補償方案 |
10年以上 |
3倍年薪 [1] |
5年至10年 |
2倍年薪 |
5年以下 |
1倍年薪 |
[1] 年薪計算:過去24個月薪總和/2
3、發放百份百忠誠服務金(Loyalty Scheme)
保險代理完成每一張保單,都將佣金其中的1.5%撥入忠誠服務金戶口,代理工作滿5年或以上方可領取,要領取百份百的忠誠服務金則要工作滿10年。但公司單方面終止合約,令到不少代理的忠誠服務金化為烏有,明目張膽侵吞員方的服務金權益,特別對工作未滿5年,而有意為公司長期發展的代理更為不公。我們認為公司必須向所有代理一律發放百份百的忠誠服務金。
蘇黎世保險集團作為國際性的大機構,竟然妄顧大批從業員的生計,置711名代理的飯碗不顧,絕對是不仁不義的可恥行徑。我們強烈要求蘇黎世保險必須答應員方的訴求,並提供合理的補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