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委促減強積金行政費 增欠供罰則
工聯會權益委員會(權委)與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於今日約見積金局高層,反映對改善強積金制度的訴求。
現時強積金信託人公司徵收相等於高達2-3%供款的行政費,致部分供款人退休時實得款項可能流失達四成以上。權委要求設立中央僱員管理服務系統,集中處理收集強積金供款及轉移至信託人公司,基金公司亦毋須兼顧行政工序,令管理及行政費下調。若未來行政費不能限制在0.5%或以下,政府應立法規管信託人公司的管理及行政費。
政府亦應修例讓供款僱員自行選擇信託人公司,達致增加基金公司競爭從而調低行政收費。其他建議如下:
1. 設立熱線讓僱員可查核過去3個月僱主的供款狀況;
2. 規定信託人公司向供款人簽發紅簿仔,供僱員查核供款狀況;
3. 規定僱主延遲供款,信託人公司須立即通知僱員;
4. 積極檢控違法僱主,並將僱主拖欠供款視作欠薪,提高罰則至$350,000及監禁3年;
5. 取消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與強積金對沖機制;
6. 建議在零售業設立行業計劃;
7. 將家務助理納入為強積金受保障範圍。
2007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