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週二公佈四項改善防疫基金下的「保就業」計劃措施。雖然政府接納工聯會提議,加強覆蓋65歲或以上僱員,然而,工聯會認為單靠強積金紀錄仍然無法覆蓋所有年長僱員,以及沒有強積金戶口的工作人士。工聯會「監察政府抗疫基金僱員權益關注組」(下稱:關注組)副召集人丘燿誠,聯同新界東辦事處總幹事鄧家彪及行業工友,今日(5月15日)到政府總部請願,要求政府修補「保就業」計劃漏洞,除強積金供款紀錄外,亦要根據不同行業特性,並參考外國支援計劃,接納各種受僱證明作為發放工資補貼之依據,保障各類依法於香港受僱及工作的人士。
關注組注意到最近英國、美國亦針對自僱人士及零散工推出額外的支援計劃,主要透過其過往繳稅紀錄作為憑證,向這類人士發放現金支援。關注組促請政府仿效外國做法,以沒有強積金戶口或自僱人士的僱員,過往的交稅紀錄及本年度的報稅表作為參考依據,發放工資補貼。>>詳情請按此查閱
關注組認為,雖然政府擴大了「保就業」計劃對65歲或以上僱員的保障面,然而,據工會了解,飲食、保安及清潔等基層行業中,仍存在為數不少沒有強積金戶口的65歲或以上僱員,依然無法受到計劃保障。
香港又有不少行業存在大量的自僱人士及自由工作者,例如健身教練、活動策劃、舞台、髮型、化妝、美容、推拿師等從業員,部份備有提供服務的合約、過往亦一直有繳稅、有齊備的出糧及出勤紀錄、有行業的資歷證明、而僱員亦可要求僱主簽發聘用及薪金證明。然而,政府對工會意見充耳不聞,導致「保就業」計劃漏洞百出。
關注組又指出,在第二輪抗疫基金中,的士行業的補貼可接納租車協議及車主聲明;自由作業的導遊及領隊,亦可由僱主簽署帶團確認書,以協助工友申領每月津貼。這些事例足以證明以不同的行業證明來發放資助,是可行的。
在疫情下,百業蕭條,勞工處境堪憂。關注組認為官員更應體恤民情,政府必須突破固有以技術考量為先的思維,推行「保就業」計劃時,必須覆蓋沒有強積金戶口的僱員,並向局方提出以下建議:
1. 優化「保就業」計劃,接納非強積金供款證明發放工資補貼,按行業特況及「先批,後審」的原則,接納過往繳稅紀錄、聘用/服務合約、不同行業證明、資歷架構「過往資歷認可」證明書、僱主聲明、宣誓聲明等,作為發放工資補貼的憑證,以保障各類非正規就業人士及全面覆蓋65歲以上僱員;
2. 落實發放「失業現金津貼」,向失業及放取無薪假一個月或以上人士,發放等同向企業提供的工資補貼金額9,000元,最長6個月,修補抗疫基金缺乏保障失業及被迫放取無薪假工友之遺漏。而政府長遠應研究建立「緊急失業援助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