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內地電力 平抑香港電費》議案獲得通過,主要訴求包括增加內地輸入電力、檢討管制計畫協議、降低准許利潤 ,獲得環境局正面回應,努力為市民減電費!發言內容如下:
主席,我動議通過印載於議程內的議案,對於很多市民和中小企來說,現在面對最大的壓力,除了來自土地成本以外,第二就可能係電費, 中電及港燈在今年1月期間大幅加電費,按年分別累加19.8%及45.6%,為近十年最大加幅。同時,近一年兩電卻發生多宗大型電力事故,例如中電元朗電纜橋大火導致元朗天水圍大停電、港燈大範圍故障停電等,但事後並沒有受到任何實質懲處,港燈事故更獲得營運表現機制下的額外獎金,令公眾嘩然。不論是疫情最困難時期,以及疫後復常,百業待興的今天,兩電依然恆守賺盡準許利潤8%,而且將最大的經營風險,即燃料價格,以燃料調整費的形式,100%轉嫁客戶。零風險,包賺8%以上,所以大家都講,計劃管制協議,實際就是利潤保証,兩電呢種叫自然壟斷市場,正正就是我們今日應要打破的"利益固化藩籬",這就是我今天提出議案的目的。
要打開局面,我哋就要有突破思維,突破點之一就是增加輸入內地電力的比例, 實現電力供應區域合作,跨境聯網。眾所周知,基本電價是根據固定資產平均淨值8%作計算,兩電向內地買電,就可以減少投資發電機組而增加的固定資產平均淨值,減少基本電費加價的壓力。其次,內地電力供應穩定而且價格便宜,深圳和廣州的平均電價為每度電6-7毫人民幣,亦可以減少因國際能源價格波幅而引起的燃料費加幅,以澳門為例,內地供電比例約九成,就算國際能源價格飆升,平均電價亦能維持在1.3元左右。
其實政府都有計劃增加向內地輸入電力,例如計劃在將軍澳132區將建設策略性供電設施, 以海底電纜形式輸入內地電力,同時供應港九新界地區,但此計劃叫2035年才能實現。我建議政府應要更加進取,急市民所急,善用中電連接大亞灣供電擴容工程於2025完成及部份後備供電網,盡快增加內地向香港供電量。
環保角度,現時內地環保零碳電力發展蓬勃,以南方電網為例,非石化 (即零碳電力)佔整體電力52%,本人支持增加向內地輸入零碳電力,減少香港碳排放,有利於早日實現碳中和的目標。不過,從全國減排一盤棋和增加供電靈活性及供電價格的角度,是否只輸入零碳電力,我認為社會應要深入討論。
開放電力市場方面,我在此強調,計劃管制協議並非專營權,我建議在某些新發展區作為突破點,引入第三方供電,例如《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提出發展包括港深創新及科技園在內的新田科技城,發展創科產業,當中的數據中心和產業園區需要穩定及價格相宜的電力供應,該地屬全新規劃發展,而且與深圳只是一河之隔,由內地直接供電技術上絕對可行。相同道理,日後的中部水域人工島,亦不必一定要由現時兩間電力公司供應電力。
政府應要有所作為,透過引入競爭,打破壟斷,重奪檢討計劃管制協議的主導權,唔可以再俾兩電食住,如取如攜。
我議案中另一個重中之中,就是降低兩電準許利潤,在零風險情況下,8%稅後準許利潤實在太高,如果加上表現獎勵,中電是8.35%,港燈是8.15%,對市民和中小企在沒有選擇的情況下,經濟不景的情況下仍要挨貴電,是不公平的,試問今時今日低息的環境下,有甚麼生意可以零風險,賺8%以上? 過高的準許利潤亦可能造成電力公司在固定資產投資上過份進取,或工程招標上未有盡力控制成本,這些都是令基本電價上升的因素。此外,亦要檢討與表現掛鈎的獎罸機制,包括營運效益、供電可靠度、復電時間這些指標應該是電力公司服務的基合水平,是合理期望,應以如不達標就扣減準許利潤,而不是反過來停電維修時間少於65分鐘就有獎金,這些違反常識而不合理的機制。
至於節能環保措施方面,這是一間電力公司在新時期下的基本企業社會責任,所獲得的獎金應撥入回贈支持環保的用戶或有需要的弱勢社群。
除此以外,兩間電力公司亦要增強對公眾的透明度,在最大程度上披露能源採購、工程招標、融資借貸利息成本的相關訊息, 確保兩電以用戶利益作為依歸,防止關連交易甚至利益輸送的可能。例如海上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將於年內運作,我國最近與全球最大的天然氣出口國俄羅斯已簽署能源合作協議,香港會否增加透過俄羅斯,輸入成本較便宜的天然氣?
最後,我相信大家都很重視,電力供應的穩定和環保表現,但我相信,這都不是過度保護電力公司利益的理由, 政府當局應要擔起更積極的監管角色,正藉現時兩電計劃管制協議正進行中期檢討,我期待今天辯論聽到大家的真知灼見,推動完善電力政策,懇請各位同事支持通過本人提出的議案,讓政府更有魄力,更有底氣,為市民向兩電討論還價,得出一個更符合公眾利益的計劃管制協議中期檢討結果,達至平抑電費。本人僅此詞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