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醫療保障局印發的「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結合「東莞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日前,東莞市已明確了將符合條件的港澳台居民納入東莞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參保範圍,切實保障港澳台居民在東莞學習、就業、居住時享有合法醫保權益。
對「辦法」的解讀,東莞中心總結了以下內容供大家參考:
我們關注的主要是非就業人士部分(就業人士已於2010年7月起可以參加社會保險),其中也包括學生和退休人士,並參照東莞市戶籍城鄉居民繳費標準確定,繳費部分由個人及地方相關財政部門按比例分擔。情況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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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群類別 |
參保身份 |
繳費基數 |
繳費比例(%) |
經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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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單位 |
個人 |
財政 |
|||||
非就業人士(需辦理「居住證」) |
退休或非就業人士 |
居民 |
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
2.1 |
/ |
0.9 |
1.2 |
社區 |
大、中專中、小學學生 |
居民 |
/ |
0.9 |
1.2 |
學校 |
有意參加醫療保險的香港市民,需要注意以下情況:
- 需要在東莞市行政區域內居住並已辦理港澳台「居住證」;
- 「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在各政府官網上都有公布,東莞2019年度為5305元,這個指數每年都會有更新;
- 參保人需連續參保並足額繳費滿2個月,從次月起才可按規定享受社區門診、住院及特定門診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因疾病情況不同,醫藥費報銷比例在3成至7成之間(以社保局鑒定為準);
- 辦理醫保時,建議問清楚社區指定的就診醫療機構是哪些,否則可能會造成報銷比例減少甚至不予報銷的情況。
- 有不清楚的地方一定要問清楚,因為「辦法」剛剛實施,一些細則社區人員未必都清楚。
需要了解有關參加醫療保險更詳盡內容的市民,可以向東莞市社保局諮詢,電話12333,或可以聯系東莞中心了解有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