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2013年推出的「廣東計劃」,豁免首年申請長者必須居港一年的特別安排(即2013年10月1日王2014年9月30日)。於豁免期2014年9月30日完結後,所有申請長者需符合居港一年的規定。就政府取消豁免居港的特別安排,黃國健立法會議員及工聯內地諮詢服務中心收到不少已回內地定居的香港長者反映,由於各種原因,來不及在一年期限內申請,希望特區政府能延長豁免期,使他們可繼續申領。
對此,黃國健議員於4月5日約見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商討有關繼續豁免『廣東計劃」申請者的居港限制,並就有關計劃擴展至廣東以外地區的建議交換意見,讓更多定居內地的長者受惠。
我們要求:
- 重設豁免「廣東計劃」申請者居港限制的安排
- 盡快落實「長者生活津貼」應用於「廣東計劃」
- 將「廣東計劃」推展至國內其他省份
- 加強宣傳「廣東計劃」,支援在內地安老的香港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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