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居民黃先生的妻子2000年在東莞遭人綁架後,至今下落不明,警方一直未能破案,令到黃先生非常困擾。其後,黃先生希望透過內地法院按有關法律規定,下落不明滿4年的,利害關係人可向法院申請宣告他死亡,以便處理其妻子的身後事。但內地法院指其妻子是港人身份,不適用於內地民事訴訟法,駁回黃生先的申訴。於是黃先生向東莞工聯諮詢服務中心(東莞中心)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求助。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的律師聽取黃先生相關情況後,給予一些法律意見,不過,黃先生仍多次被法院拒絕受理或遭駁回。自2012年起的兩年多時間內,黃先生多次諮詢律師意見,律師非常耐心給予相關法律意見及指引,最後,法院終於接納黃先生的申訴,並宣判其妻子死亡的裁決書。
黃先生坦言,法院的裁決令到妻子的靈魂得到告慰,自己多年來的心力交瘁,無法安生的情緒也得到解脫。他今日特意贈送一面錦旗給東莞中心及律師,感謝「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的幫助,讓他走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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