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歐先生於今年初出售內地廠房內的部份舊設備,並先收取買方20萬元定金,雙方亦簽訂合同。買方其後派出三十多人,要求搬走廠內所有設施,雙方發生爭執。歐先生報警求助,但警方指是商業糾紛而不作跟進,於是聯絡深圳工聯諮詢服務中心(深圳中心)。
深圳中心職員到場了解,雙方對於出售舊設備的理解有誤,結果在深圳中心、派出所及村委會長達數小時的協調下,最終以歐先生退回20萬定金,並補償利息及租車費用1.2萬元,解除買賣協議,令事件得以妥善解決。
歐先生公司的代表李小姐於今日向工聯會致送感謝函,由工聯會副秘書長李錦桃(右二)代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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