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承诺让车站外判保安及清洁工享最低工资
权委属会表示欢迎 续游说各企业效法
(2006年4月27日)
工联会多年来一直要求政府立法制定最低工资及标准工时,近年更多次要求地铁公司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外判服务工人的权益。地铁公司今日向工联会及属会承诺,今年底开始逐步为外判车务清洁及保安服务员工落实最低工资。
工联会副会长、立法会议员陈婉娴与工联会权益委员会(权委)副主任叶伟明联同工联属会香港护衞及物业管理从业员总会主席林润森和香港环保服务及物流从业员协会的代表,约见地铁公司车务总监麦国琛。地铁公司作出以下承诺:
1. 今年年底开始率先在车站外判服务合约中加入特别条款,引入最低工资,要求外判公司向保安员和清洁工支付的工资,不能低於政府统计处发表的《工资及薪金总额按季统计报告》内相关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
2. 地铁会加强监管承办商,将违反规定的外判公司列入黑名单,暂停他们竞投地铁合约的资格。
现时地铁涉及车站服务的外判合约约10份,估计涉及逾1,000人,其中大部份为清洁工,这批合约将於今年年底起陆续届满及再次招标。新合约内的标准工时仍为8小时,若部份合约需要将服务时数提高至12小时,工资将会参考政府统计报告作出相应的调整。
工联会及工联属会欢迎地铁的决定,并要求地铁考虑将有关措施推广至地铁上盖物业的外判员工,地铁回应会考虑有关建议。权委及陈婉娴促请其他企业效法,履行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为员工提供合理的工资及工时水平,共创良好劳资关系及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