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联会权益委员会(下称工联会权委)与相关工会一直跟进房署外判保安员及清洁工多年,而近年亦与不同年代的工联会劳工界立法会议员约见不同政府部门,游说他们尽快全面检讨政府的服务外判制度。而根据资料显示,现时房署约有30,000多名外判合约员工,当中大部份是清洁及保安员。故工联会权委到房屋委员会向房委会投标小组请愿,期盼他们从源头解决问题,并於标书中列明完约後需给予遣散费予工友,这便解决了工友三年又三年,三年又三年被迫签辞职信的情况。
工联会权委、工会及劳工界立法会议员多年来处理数百宗有关外判工友被剥削权益的个案,根据香港护卫及物业管理从业员总会与香港环保、物流及清洁从业员协会资料显示,由2015年至2017年合共协助573名护卫或清洁工友,涉及遣散费款项合共五百四十六万。
接近9成的工友在僱主接获不续标後,便有管理层派公司预先準备好的表格予工友,并要求他们签自愿离职书。有部份管理层更会出言恐嚇,如果工友不签离职书,下一间中标公司绝不会聘请他们工作。但由於不少工友学歷水平不高而议价能力较弱,再加上生活迫人,故只可签下文件,无奈接受僱主剥削现实。
除了遣散费被剥削外,由於工友每隔数年便被迫断年资一次,故他们有薪年假必定会每三年或六年便会由7日再重新开始计算。另一方面,由於有薪法定假例如年初一、二、三等,领取资格需要工作满三个月才可领取,故有不少新服务承办商为节省成本,在新标书开始时头三个月内,要求工友放取无薪法定假。简单而言,基层工友在不同方面都受到剥削情况。
因此工联会权委到房委会请愿,期盼房委从招标源头着手,不让基层工作被僱主剥削。而工联会权委相信,房委会绝大部成员是社会上的贤达,故委员会必然不会坐视不理,并愿意及早纠正这些不公平的情况,具体情况例如逃避支付遣散费;而在衡量标书时,必须提高对僱员工资水平的要求,例如投标者须按有关行业的工资中位数订定;而在合约执行期间,当局必须严格执行外判服务扣分制度,例如严肃处理要求工友签署自动离职书的承办商,以严惩违反劳工法例的外判服务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