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联会权益委员会(下称工联会权委)与香港环保物流及清洁从业员协会(下称工会),多年来共同处理多宗清洁工被拖欠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问题,涉及372名工友,申索款项为$9,833,265。工联会权委及工会发现有关问题不断重复的原因是因为政府并没有从根源着手解决标书问题。如果政府在标书中列明,要求承办商在未能续约的情况下,必须给予工友遣散费,这种没完没了的劳资纠纷便可以完全根除。
过往,工联会权委与工联会立法会议员,曾多次约见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食物及环境卫生署、房屋署及康文署商讨有关问题,但政府不论政策局或行政部门都总是互相推诿,没有正视及处理问题。1月5日工联会权委代表在与劳工处首席劳工事务主任梁乐文的会面中,要求劳工处尽力协助及处理所有外判工被剥削问题,并转交信件与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提醒必须从标书源头解决外判工被剥削问题。
而有关政策建议主要包括:
一、检讨标準僱佣合约相关事宜,合约内订明承办商预留有关遣散费的资金拨备等;规定承办商外判合约结束时,即等於自动结束僱佣关係,并需支付员工遣散费,以避免劳资纠纷;规定承办商不可在标準僱佣合约以外,与僱员另签合约;在转换合约时,规定薪酬福利部份不低於上一份合约的安排。
二、改善评审计分,建议政府当局必须检讨现时评审机制,譬如参考新加坡政府的採购政策,调高「技术」分数佔比至七三比(即技术佔七成,价格佔三成),尤其与僱员相关权益因素,以加强保障工人权益。要求政府必须尽快检讨并改善外判制,并提出政策倡议,以保障工人有合理薪酬福利待遇。
三、扣分制,建议政府当局考虑是否扩大扣分失责通知书的适用範围至「劳资纠纷」及涉违反职安健个案,以加强阻嚇性。
四、建议政府当局参考建造业界做法,修订法例,订明政府及公营机构须承担保障外判服务承办商僱员的权益的最终责任,以加强对外判员工的保障。
综合而言,只要政府愿意从标书根源着手,便可以帮到五万名政府外判服务合约的员工,真真正正造福万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