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天鸽」袭港,不少纪律部队例如消防员、救护员飞行服务队都尽忠职守,努力拯救不同的受灾人士。然而,社会上亦有大批打工仔女冒着大风大雨、8号、9号、10号热带气信旋警告信号下上班,惟香港并没有颱风及暴雨警告生效时保障僱员的法例,只停留於工作守则阶段。
工联会权益委员会(下称工联会权委)认为政府必须正视僱员在颱风及暴雨警告生效时的工作保障,让工友在颱风及暴雨警告生效时,获得合理的权益及保障。故工联会权委9月6日到劳工及福利局请愿,要求政府立法保障僱员在颱风及暴雨警告生效上班时获得合理保障。
工联会各工会及劳工服务中心在强颱风「天鸽」侵袭香港时,共接获二十二宗查询及求助个案,当中包括机场保安员工被扣减假期或工时;九巴司机被召回公司候命十多小时,但公司并没有安排膳食而不适送院;僱员在10号热带气信旋警告信号生效时放工,竟被公司要求用「自己的方法回家」而不提供任何交通工具或津贴。而以上「搵命博」上班的打工仔女获得的回报,根本与付出不成比例。故工联会权委认为政府必须正视僱员在颱风及暴雨警告生效时,上班的合理保障。
建议政府必须尽快从三点着手研究,第一,检讨颱风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则;第二,主动巡查及检控无理扣薪及扣假的僱主;第三,长远而言应立法保障打工仔女在颱风及暴雨警告上下班,获得合理法订权益保障。
因此,工联会权委建议:
- 僱主应提供合理颱风或暴雨上班津贴
- 僱主应提供合理的交通津贴或交通工具
- 为上班或留守僱员提供合理的膳食安排
- 立法保障僱员在颱风及暴雨警告上下班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