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丽豪酒店(下称「酒店」)管理层在今年7月顾客食物中毒事件後,没有即时反省,反而将责任推到傑出员工欧阳先生身上,并於2004年8月11日,藉词欧阳先生在中毒事件中「犯下严重过错」,即时解僱他,以及不对他作出任何补偿(按入详见附件:沙田丽豪酒店无理解僱傑出员工事件簿)。工联会权益委员会(下称「权委」)非常关注事件,认为酒店的处理手法十分不合理。
权委要求丽豪酒店:
1. 纠正不合理的解僱手法,并根据《僱佣条例》向欧阳先生作出合理的补偿;
2. 正视及切实地解决顾客食物中毒的责任所在,立即取消发放给欧阳先生带有「曾犯下严重过错」字眼的信件,以及发出有效的工作证明,使他能够继续投身到酒店业;
3. 解决现时人手不足的问题,减轻在职员工的工作压力;
4. 不应为盲目追求利润,而作出损害员工权益的行为。
另一方面,权委亦希望所有酒店业的僱主/管理人士:
1. 重视和认同员工的工作成果,并和他们建立起良好的工作关係,增加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
2. 充份认识到企业的社会责任,善待所有员工,使他们能够安心地工作。
此外,权委亦唿吁香港所有僱员在遇到不合理的待遇时,不应哑忍,而要团结起来和寻求工会的协助,努力维护自身的权益。
工联会属会酒店及餐饮从业员协会,亦对解僱事件表示强烈不满(请按入见新闻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