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黎世保险集团辖下711名保险代理,及60名员工将会被公司转职为独立理财顾问,有关员工将会面临失业,工联会权益委员会副主任叶伟明,以及苏黎世保险的员方代表,与保险业监理专员蔡淑娴女士及苏黎世行政总裁,今日举行四方会议。我们强烈要求苏黎世保险答应以下诉求︰
1、继续提供服务给予现有客户
没有保险代理的保单势成为「孤儿单」,对客户日後的任何跟进都会造成不便,亦影响代理与客户之间的信任关係。我们要求员方可继续提供服务给予16万的保单客户,以保障客户的权益。
2、争取「三‧二‧一」补偿方案
保险代理多年来与客户签下的保单,本可以按合约逐年分得应有的佣金及奖金。然而,公司突然单方面终止合约,而又一直拒绝与代理商讨如何安排他们应得未得的佣金及奖金,公司无疑是侵吞员方应得的劳动成果。我们要求以「三‧二‧一」的补偿方案,补偿各代理应得未得的佣金及奖金,详情如下︰
年资 |
补偿方案 |
10年以上 |
3倍年薪 [1] |
5年至10年 |
2倍年薪 |
5年以下 |
1倍年薪 |
[1] 年薪计算:过去24个月薪总和/2
3、发放百份百忠诚服务金(Loyalty Scheme)
保险代理完成每一张保单,都将佣金其中的1.5%拨入忠诚服务金户口,代理工作满5年或以上方可领取,要领取百份百的忠诚服务金则要工作满10年。但公司单方面终止合约,令到不少代理的忠诚服务金化为乌有,明目张膽侵吞员方的服务金权益,特别对工作未满5年,而有意为公司长期发展的代理更为不公。我们认为公司必须向所有代理一律发放百份百的忠诚服务金。
苏黎世保险集团作为国际性的大机构,竟然妄顾大批从业员的生计,置711名代理的饭碗不顾,绝对是不仁不义的可耻行径。我们强烈要求苏黎世保险必须答应员方的诉求,并提供合理的补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