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Eats11月30日宣佈,将于12月31日晚上结束营运,但沒有清晰地回应会对外卖员作出什么补偿或安排,而且沒有提供一个良好的沟通渠道,外卖员只能透过平台APP以信息与客户服务,但往往得不到正面回应甚至是选择性回覆。工联会属会服务业总工会自由工作者分会今日(12月15日)联同外卖员举行记者会指出,迄今已收到约100名与该公司签订合约的外卖员求助,称与公司理应属僱佣关系,惟公司至今未向员工交代遣散及补偿安排。工会敦促该公司负起僱主责任,向工作两年以上的员工发放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将继续透过不同渠道联络Uber Eats要求会面,商讨对外卖员的安排及补偿。
Uber Eats外卖员主要分为自由人及包钟,包钟形式的外卖员入职时便有一个固定的工作时间及工作地区,每周工作不少于6天,外卖员如需请假要提早向平台申请,并得到批核才可以放假,病假亦需及时并提供医生证明。除此之外平台亦对外卖员有绝大部份控制权,包括可以更改外卖员工作地区,设有惩罚机制,分別以接单率及完成率限制外卖员,只要其中一项不足,公司不但会扣减薪金,甚至会停机不能登入平台。外卖员只能遵平台指引及要求,不然便会受到减薪停机等惩罚。
有任职三年的外卖员与公司以「包钟」形式签订合约,条款中列明薪酬、工作时间及假期等制度,是Uber Eats以全职形式聘请的员工,有固定工作时间及工作地区,不过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拒绝向员工提供合约副本,或拍照留存。
服务业总工会自由工作者分会主席王师乐指出,平台对外卖员有绝大部分控制权,例如可以更改外卖员工作地区、设有惩罚机制等,而平日外卖员只能经手机应用程式跟平台沟通,往往只获「机械式回覆」。王续指,平台会透过单向式的telegram频道等向外卖员发出公司指引,而外卖员只能遵守,认为公司应向外卖员提供劳工福利,包括年假、法定假期等,而近日公司宣佈结束营运,亦应负起僱主的责任,向工作2年以上的员工发放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
记者会上,亦有加入Uber Eats两年半车手现身说法,他在本月12日驾电单车由尖沙咀送单至九龙站,不慎发生意外,右边膝盖受伤,报警后由救护车送院,约六小时后才拿到医生纸。虽然受伤后已立刻用手机APP通知公司,惟对方只表示会协助处理送单,并要求在一小时内提交医生纸。因无法及时提交,在受伤当日已被「锁account」并停工至今。他事后多次经App向平台查询,但只获「机械式」回覆指「已交予相关团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