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早前,某现任立法会议员於立法会大楼内,强行抢夺一名正在执勤的女性公务员手机一事,我们予以最强烈谴责!!!
这位议员知法犯法,所作所为既有违法纪,也有悖基本行为準则。翌日的道歉,也欠缺诚意,还强词夺理为自己的粗暴行为开脱。
他的行为,非常野蛮及严重。不但妨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亦引致该公职人员极度恐慌。我们认为,立法会议员作为社会贤达,应是社会大众的榜样!行为如此粗鄙,实为可耻!立法会大楼内,也并非可以无法无天,作为议员,应有更高的行为道德标準和自我约束力。
公务员为政策的执行者,任何人士对政策有任何不满,可向负责人作出查询,而非以暴力手法施向前线公务员。而作为一位法律专业人士,更理应奉公守法。
我们强烈要求,特区政府应依法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同时,我们希望政府检讨这次事件,拟定足够指引和措施,保障在议会内工作之同事的人身安全,各界亦应设法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政府人员协会
香港公务员总工会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