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业职工总会(工会)近日接获员工投诉,指有酒楼东主以短期合约方式聘用员工,制造「假离职」藉此逃避支付员工赔偿的责任。工会批评僱主这种做法无良,今日联同工友及立法会劳工界议员郭伟强与劳工处代表会面,促请政府尽快检讨劳工法例,加强执法,打击僱主违法行为。
工会秘书长黄必文指出,根据《僱佣条例》,僱员连续受僱不少于二十四个月,被解僱时可享遣散费;而连续受僱不少于五年者,更可享长期服务金。惟部分僱主企图制造「假离职」情况,以中断员工年资,节省支付有关赔偿,手法包括:僱主向员工提供少于二十四个月的短期僱佣合约,约满后即要求员工停工一段日子,俗称「行街」;或者要求员工约满后,以他人身份受僱数星期,以日薪方式发薪,方可获得继续聘用,员工为保饭碗被逼接受安排。
工会代表举例说,有酒家早前结束营业,约一百名员工受影响,当中近半员工年资未满两年,原来员工曾被要求于合约期满时改用他人身份提供服务,制造「假离职」之嫌,因此,员工不获遣散费、长期服务金及年假等赔偿。
工会批评僱主为逃避责任,严重剥削工人利益,引起工友强烈不满。工会提醒工友,须留意僱主的强积金供款及报税情况,以证明自己属长期僱员,保障自身权益。如有关权益受到侵害,应即时向工会求助。
工会亦促请政府及业界正视问题,建议包括:
一、政府应修订劳工法例,订明僱员不论年资,可按比例享有各项劳工福利保障;及加强监察及执法,防止僱主以任何违规方式剥削员工的合理权益;
二、僱主应善待员工,互相扶持,停止利用法例漏洞或不良手法剥削僱员福利。
饮食业职工总会 电话:2394 8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