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财务策劃人员总工会(工会)联同工联会立法会议员王国兴约见强积金管理局(积金局),就领取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问题表达意见,建议容许僱员退休时自愿分阶段提取,以及罹患「末期疾病」为由提早领取强积金。
工会指出,香港人口急剧老化,预计到2039年,将由现时的6名变为2名就业成人供养一位65岁或以上的长者。强积金实施已经12年,惟政府未有因时制宜,全面检讨成效,尤其是在全民退休保障及医疗保障範畴内应扮演更重要积极的角色。
工会理事长林冠良反映,强积金受託人不应限制成员提取方式,僱员於退休时可自行选择一笔过或分期提取强积金。另积金局需订立指引予受託人,为成员提供理财分析,协助了解提取部分或全部强积金对其退休生活之影响,以便成员作出理性决定。
工会指现行强积金制度规定,僱员若要提早领取强积金,需证实已丧失工作能力、永久离开香港或年满60岁并已提早退休。工会及王国兴建议确诊患有末期癌症的计劃成员可提早领取强积金并金额应不设上限,但必须由两名医生证实其病歷。
积金局回应表示将继续进行谘询,收集各方意见,并於下届立法会首年度提交条例草案予立法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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