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总工会(工会)发现,最低工资未出台前,有关僱主单方面更改合约的投诉激增,大部份投诉涉及僱主扣饭钟、扣有薪休息日,而遭投诉的僱主包括政府、领匯及一些大型上市公司外判工。
工会收到的典型个案包括:一位保安员原来基本月薪4950,另加200元岗位费、饭钱及勤工300,年终双粮,但由3月底更改合约后:每月6000元及勤工300,无双粮,全年总收入被削减;有近200名员工大公司新订合约列明,5月1日扣除食饭钟及无薪休息日;一名原来月薪的清洁工5月1日起,公司要求她上午做4小时大厦清洁,晚上做3小时倒垃圾;更有单幢式楼宇的保安员被要求兼做清洁。
香港立法订定最低工资,是为了低收入僱员能够有尊严地工作和生活,但却因更改合约,最终反而削弱了劳工福利及权益,这有违立法的原意。若由于僱主及僱员议价地位不对称,员工往往为了保住饭碗,被迫放弃合理权益或接受苛刻条件。
实行最低工资是香港保障劳工权益的重要里程碑,大多数低薪劳工应该得到薪酬调升。但一些企业、公司现时巧取豪夺,取消有薪用膳时间及休息日,削减低薪僱员的权益;因此,工会要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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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速修订劳工法例,把食饭钟及休息日列为有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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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政府外判公司合约列明食饭钟及休息日为有薪,若违反合约,不再与其续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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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执法及宣传,严惩单方面更改合约者。
服务业总工会、香港护卫及物业管理从业员总会 电话:2832 9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