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工作人员总工会(工会)接到会员投诉,指有学校在招聘时,公开列明为期12个月的合约职位,但在签约时才确认合约期仅得11个月,工会指这做法是利用校本管理,剥削基层员工权益。
工会会长馀绮华指出,继早前工会揭发官校以非公务员合约聘请基层员工,在3年约满前一至两个月将员工解约,然后再重新聘用,变相扣除约满酬金。教育局有改善情况下,于今学年开学前于公务员事务局及报章发布各种职位统一招聘的申请程序、工作要求及职级的聘用条款(服务年期大多统一为12个月、约满酬金等)。
工会秘书长卢幹强指出,他们接获一名会员投诉,求职者日前根据教育局的公开招聘广告,到学校应徵教学助理时,获聘后发现合约期只有11个月,与招聘广告上指服务期为12个月不同,变相令他减少一个月薪酬,合约亦订明不会续约,要重新招聘。工会指出,学校自行订定苛刻条款,招聘教育基层员工变成任意剥削薪水的情况,更有员工在9月被重新聘用后,需以加倍工作完成8月份停下的工作。
工联会立法会叶伟明表示,教育局校本管理政策是引起问题的主因,带头制造「弱势劳工」,担心其他僱主效法。他促请教育局加强监管,以免类似情况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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