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首四个月已发生三十多宗严重工业事故,有十二名工友因工业意外而死亡。工联职安健协会在「国际工伤纪念日」前夕,约见劳工处处长,目的是要求劳工处改善现时职安健状况,加强监察及重新检视现时职安健法例,加强处方的执法力度,减少工业意外再度发生。我们向处方提出四项具体可行建议,改善现时职安健情况:
1. 提高违反职安健条例的僱主刑罚
现时工业意外发生後,总承建商、分包商只要承认责任,则罚款了事,没有向公司东主判监,令他们存着侥倖心态。过去十年,法庭共处理百多宗工业伤亡事故,牵涉一百三十位工友生命。被告人在每宗工业意外,平均只罚款九万多元。更甚的是,法庭作出二万元以下罚款共有十宗,最低罚款只有一万元。事实上,英国早已在2005年立法,如果僱主/公司董事因决策而发生致命工业意外,他们将会被控误杀。所以,处方应对违反职安健条例的东主及其相关人士依例判监及加重罚款,罚款金额需远高於投资职业安全设备总额,以收阻嚇作用。
2.检讨现时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在本港已推行十五年,工业伤亡数字仍有增无减,是否制度存有漏洞?有些企业只着眼於经济效益,忽略安全,对於职业安全存有侥倖心态,制度趋於「形式化」。过去处方为了鼓励企业推行安全管理制度,让它们可分阶段推行。我们认为,一套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完整,每项元素有其重要性,缺一不可,如「工作的危险分析」及「控制意外及消除危险」是整个安全管理系统最重要的元素,可让工人知道施工程序出现什麼风险,从而作出防範。但是,以上两项元素不属於强制性执行。我们认为,处方有责任重新检讨现时安全管理制度,堵塞的漏洞。
3.重新检视现时有关「高空工作」安全指引
鉴於本港近年发生多宗高空堕下意外,造成超过一百六十名工友离世,为何劳工处仍未汲取「血的教训」?我们认为,处方须要痛定思痛,检视现时有关「高空工作」安全指引。事实上,同时,我们希望处方可以提供高空工作的安全施工课程,加强工友对高空工作的危险性的认识及自我防护意识。我们要求处方公开工业意外调查报告,向公众人士公开交代意外的原因,避免同类型意外再度发生。
4.引入建筑物设计管理概念 改善日後施工安全
英国早在1994年已为了日後建筑物进行维修、更换设备的需要,推出了《建筑物(设计与管理)条例》(CDM),确保施工者安全。条例中已列明要求发展商/承建商及其专业团队必须对建筑物设计负上责任,必须要考虑建筑物在施工时及日後进行保养时对工人安全的重要性。特区政府现时只有屋宇署《建筑物外部检查及维修设施》作业守则,这是一份没有约束性的作业备考而已。近日港珠澳大桥工作台倒塌意外,专业团队是否充分考虑工人的施工安全?除向相关专业团队追究责任外,处方亦要把握今次不幸工业意外所带来的警告,化危为机,检讨现时建筑物设计是否须要考虑日後施工者的安全,推出《建筑物(设计与管理)条例》,建筑物的设计团队及大业主须负上工友因建筑物设计而导致意外的责任。
每宗致命工业意外的发生,对一个、甚至多个家庭造成永不磨灭的阴影。我们敦促劳工处即时改善现时本港职安健状况,加强工地监察,对违反职安健法例的僱主,加重刑罚;同时,处方检视现行实施的职安健制度,堵塞漏洞,减少工业意外再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