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条例》规定,的士司机在车厢内必须展示有效的士司机证及附有司机前12个月拍摄近照。及至2014年年底,业界得悉警方在短时间内援引有关法例,向多名司机作出检控。业界联同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郭伟强与运输署代表会晤,要求政府修改法例,纠正的士证照片必须年年换的扰民做法。汽车交通运输业总工会代表和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郭伟强联与运输署会晤,获告之当局将在今年第四季,向立法会提出修例建议,把照片「年年换」要求改为至少5年或以上,才需要更换。
有关条例自1994年确立以来,已有订明的士司机必须在车厢内展示的士司机证,证件上的照片必须是司机前12个月拍摄的近照。但是,政府却甚少执法,业界反映一直以为每10年换领驾驶执照时,才要保证照片在换证前12个月内拍摄,而不知道展示的照片,必须每年更换,认为法例规定不合理,也令大部分司机误堕法网。郭伟强也了解过境外一些做法,其他地区规定不一,一般都是规定的士司机换领的士驾驶牌照时,必须提交之前12个月内的照片,而换领牌照则是约3至5年不等。
参与会晤的还包括汽车交通运输业总工会的士分会主任杜燊棠及副主任劳士正。在会晤上,我们获悉当局计劃以「先订立、後审议」方式,在今年第四季向立法会提交修例建议,并希望如果没有强烈反对意见,可以在明年初至明年中落实新措施。
郭伟强表示,当日工会要求政府修例,把每年更换照片要求,改为至少5年或以上,他欢迎政府听取业界意见,提出修例建议。不过,他担心在修例期间,执法部门仍会针对的士证照片年期没依循条例,向的士司机作出检控。署方则表明,涉及的士证件的检控,2015年有11宗,2016年则有17宗,但当局强调检控均与的士证照片有效期无关。
汽车交通运输业总工会的士分会主任杜燊棠指出,希望争取的士证照片更换年期增至10年,原因是重要证件如特区护照,更换年期也是10年;而的士司机都是成年人,容貌不会有大改变,更换照片年期过短,只是扰民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