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於标準工时委员会在没有劳方代表的情况下,今天向政府单方面提交报告,并企图用合约工时代替标準工时,本会对此表示遗憾,并坚决反对合约工时。
本会认为标準工时最重要的元素就是工时的标準,但标準工时委员会提出的合约工时完全没有订下工时的标準,严重违背标準工时的原意。标準工时委员会於2015年3月18日曾达成共识,认为要用立法的方式规管工时,这是当时劳资双方谈判後得出的共识,现在标準工时委员会在没有劳方代表的情况下企图用合约工时代替标準工时,完全违反了当年达成的共识。
本会认为要用立法的方式规管工时,订明标準工时为每星期44小时,加班则必须有1.5倍的补水。然而,每个行业都有自己面对的情况,本会认为政府以至社会可就个别行业的特殊情况讨论豁免方案,但大原则是必须用立法的方式规管工时,订明工时的标準。
标準工时委员会的报告忽视劳工的声音,更没有劳工的认受性。劳工界早已把我们对标準工时的报告交给政府,本会要求特首关顾劳工权益,不能偏听和偏看。
本会唿吁全港打工仔女要团结一致,向政府传达我们对立法规管工时的强烈诉求。另外,本会希望社会能充份认识和讨论标準工时的意义、作用和影响,不能继续让资方剥削打工仔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