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今日(6月15日)三读通过《2022年僱佣(修订)条例草案》,订明包括如僱员因遵守防疫规例,例如隔离令及检疫令而缺勤可视作病假日,另外如果僱员无提供充分医学理由拒绝接种疫苗而被解僱,就不属于不合理解僱。
工联会理事长、立法会议员黄国表示,不少打工仔早前碍于疫情无法上班,甚至要接受14天居家隔离,他们因此被扣减年假或要放无薪假,令收入大打折扣。但新冠确诊数字到近日已大幅下降,且法例生效前的个案不受保障,对此感到遗憾。他认为政府要汲取经验,以市民利益为依归,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工联会劳工界立法会议员梁子颖表示,政府首次在葵涌邨以围封长达五天至七天的强制检测,居于被受限楼宇的居民及僱员无法上班,亦未能获得医生证明书,无法获得病假和病假津贴,工联会当时即时要求政府处理及解决问题。而沒有确诊的僱员因要进行隔离,或被视为密切接触者都因为沒有病而未能获得医生证明书,这情况更为严重。政府称简单视隔离令或检疫令为医生证明书,存在法律争议,无法解决问题,因此当时工联会已提出有修例的必要。
另外,梁子颖透露,有僱员曾向工联会反映情况,指僱主要求员工放取无薪假及年假以代替病假,工联会认为这样剥削劳工权益,表达要求僱主体恤僱员的情况,有商有量解决隔离令或检疫令的问题。今次的修例通过有助受疫情影响僱员,将指引清晰化以免影响僱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