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议理财公司向员工漤收费
香港财务策划人员总工会(工会)指出,有理财从业员因不支付行政费而被迫与公司解约和剋扣佣金,影响生计,反映现时行内僱员的职业权益不受保障。
在美资理财公司任职数年的阿明(化名)表示,多年来每月需透过区域总监私人公司的户口,向资方缴交500元行政费,他向区域总监查询行政费事宜却一直未获回应,故拒绝继续支付有关费用。其后总监透过书面向他暗示,如不缴付便「后果自负」,结果阿明遭公司不提任何理由下终止合约。
另一区域经理阿芳(化名)入职近十年,累积一定数量的客户。她每月须缴交1,500元行政费。当公司无理终止其合约后,在未经客户同意下,随即把她的客户转移给其他同事跟进。有客户不满更换经纪,投诉会影响消费权益及服务质素。
出席记者会的工联会立法会议员叶伟明认为,透过非公司户口收集行政费的做法有商榷余地;再者区域总监有权力终止从业员合约,当中较易出现涉及漤权和个人不当利益、甚至舞弊等情况。他表示今次受害者被终止合约,在公司累积近十年的业务和客户瞬间化为乌有,这不但影响从业员生计,也影响客户利益,更对有意投身理财行业的人士造成顾虑,担心在金融海啸、经营环境困难的情况下,这种缺乏监管的漤收费用会日益严重,亦关系客户利益和香港作为金融中心的行业管治问题,希望社会及监管机构关注。
工会副理事长林冠良表示,业内收取行政费用普遍,一般由数十元至数千元不等。有公司高层更强制员工参与指定的旅游、社交和培训活动,做法欠缺透明度。他认为,各理财公司向员工收取费用时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一) 获公司正式的授权和认可;
(二) 有收费准则及用途指引,并有独立的监管;
(三) 具透明度,并定期向从业员公开交代账目盈余及款项去向;
(四) 从业员有权参与监察;
(五) 不应巧立名目。
200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