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安委要求政府全面检讨《僱员补偿条例》
工联会职业安全健康委员会(职安委)于今日「国际工伤纪念日」发起游行,联同工联会理事长黄国健及工会代表逾20人到政府总部请愿,要求全面检讨《僱员补偿条例》,推出完善的康復措施,协助工伤工人重新就业。
参与游行人士于中环皇后像广场集合,他们身穿黑衣,并在横额上打上鲜红手印,象徵血染的伤痛,以纪念因工受伤或不幸丧生的工人。他们其后游行至政府总部,促请政府加强执法,严厉惩处违法僱主,以及检讨《僱员补偿条例》。
黄国健宣读「4.28国际工伤纪念日」宣言时指出,本港工业意外情况仍然非常严重,近10年有纪录的工业意外超过50万宗,当中超过2,000人因工死亡,即每天平均发生超过135宗工业意外,但相信是一个低估的统计,因为当中还未包括漏报、隐瞒事件的个案数字。部份僱主视法例如无物,置工人生命安全于不顾,很多个案只是罚款了事,事实上劳工处的检控数字每年仅2,000宗,根本不能收到阻吓作用。
职安委认为预防工业意外与协助受伤僱员復康,同样重要。观乎《僱员补偿条例》早于1953年制定,主要规管工伤及职业病的赔偿,却沒有妥善处理復康问题。虽然劳工处已推行「自愿復康计划」,但计划由保险公司斥资直接提供的,并有选择性地向部份工人提供服务,未能有效全面推动僱主提供机会让受伤工人重返工作。因此,职安委认为政府应检讨《僱员补偿条例》,以及设立「中央僱员补偿基金」,才可有效保障工人,使工人享有完善的职业健康保障。职安委提出多项建议:
1. 僱主应切实承担保障僱员职业健康的责任,投放资源培训员工,提供保障僱员职业安全健康的设施及工作环境;
2. 促请劳工处加强巡查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严惩违法僱主,确保僱主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3. 全面检讨《僱员补偿条例》,完善工伤及职业病预防及復康的机制,协助受伤僱员回復健康,重投社会;
4. 设立「中央僱员补偿基金」,为僱员提供全面的补偿制度。
200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