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就最低工资立法 保障劳工权益和尊严
香港护卫及物业管理从业员总会、香港环保服务及物流从业员协会(下称两间工会)强烈要求,政府尽快就最低工资、标准工时立法,以保障劳工权益和尊严。
两间工会认为,工资保障运动已証明透过约章形式保障劳工并不可行,必须以立法方式制订最低工资及标准工时。工资保障运动推行一年多来,全港6万多间企业中仅1千多间参加;保安员、清洁工人在工资问题上也沒有明显改善,仍在捱苦、受压。根据调查显示,保安员、清洁工人,所得平均工资仍然低于市场水平。
部份僱主无视劳工法例,实行「有工作时间、无食饭时间」,强制僱员于休息日开工,不为员工供强积金,甚至不向僱员提供合约副本等。清洁工人工时长、每天由早做到晚也只能赚4千至5千元,即使经济向好,他们的工资并沒有上调,但保饭碗,他们只能吞声忍气,敢怒而不敢言。
过去18个月,虽然政府大力推动工资保障运动,但特首及部份政府官员也认同工资保障运动效果并不理想。截至今年2月底,竟发现13间公司给予工人的工资低于建议水平。其中政府为大股东、参与这运动的港铁公司,其外判清洁公司实际发放的工资低于计划所定的水平。由此可见,工资保障运动难成气候。
两间工会强烈要求政府应体恤保安员、清洁工人、弱势社群以及低下阶层的处境,负起责无旁贷的社会承担,为最低工资、标准工时立法刻不容缓。
2008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