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僱员职业性劳损保障
香港民用航空事业职工总会(工会)和香港工人健康中心(中心) 于今天公佈航机装卸员职业安全调查,受访者工时过长,经常需要推、拉逾千公斤货物及提举重货。不少僱员出现腰背、颈、肩、膝及上臂肌肉骨骼不适的情况。工会促请政府立法规定装卸员有权拒绝处理过重行李,扩阔《僱员补偿条例》的适用范围,令更多职业性劳损也获保障。
调查结果显示,航机装卸员工平均每日工时达11小时,而每星期普遍加班11小时;除工时长外,他们的工作强度亦十分大,约六成受访者表示每日需要推动1,000公斤或以上的货物,亦有近五成受访者经常要拉动1,000公斤的货物,更有甚者,有接近五成的受访者,每天需经常提举60至90公斤以上的货物。工会副主席郑敦仁表示(上图右二)六成受访者表示过去半年因工受伤,导致腰背、颈、肩、膝及上臂等肌肉骨骼不适的情况。
工会副秘书长叶伟明 (上图右三) 表示,工会和中心认为政府和机场营运的相关者,必须正视有关问题,并立即採取措施,改善和保障航机装卸员的职业健康,并提出多项建议:
1. 立例严格限制每件行李及散装货物的重量不可超逾23公斤,否则装卸员有权拒绝处理。现时国际的提举及搬运货物重量的最高限制为23(The National Institute for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及25(International Standard Organization 11228-1)。
2. 现行的《僱员补偿条例》并未把所有职业性劳损列为法定职业病,政府应扩阔条例中适用范围。
3. 强烈要求香港各地勤公司因应航班的增长增加人手,资方亦必须做好体力处理操作评估及职安培训工作,增加工资及规管工时。
4. 机场管理局审批专营权及外判合约时,应将职业安全健康纪录列作重要审批指标。
5. 劳工处必须切实履行监察角色,包括进行突击巡查,检视僱员工作环境的职业安全健康情况。
200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