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工人独自外勤 意外频生
促政府加强执法 追究违规僱主
香港电梯业总工会(工会)及工联会职业安全健康委员会(职安委)代表于今天约见劳工处官员,反映电梯行业的职业安全问题,并要求劳工处切实执行《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中一般责任条款,追究违规僱主,保障前缐工人生命安全。
近月涉及电梯业从业员的工业意外频生,今年3月一名电梯维修工人于罗湖火车站工作时被电梯夹断手臂;今年7月更有工人在中环一幢商厦的升降机工作时被钢缆夹断手掌。两宗意外发生期间受伤工人也是独自外勤工作,伤者要自行负伤报警求助。
工会及职安委代表联同工联会副会长梁富华于今日约见劳工处助理处长曹承显。工会理事长谢景华指出,部分电梯公司为节省成本,编定外勤工作时经常只派出一名员工独自进行电梯维修、保养等高危工作,罔顾员工安全。
他补充指出,有些公司更巧立名目,虽然同时派出多于一名员工外勤,但在保养工作进行期间却抽调人手进行额外的维修工作,甚至有时作出「二人三足」的编更指示,派出三名工人同时于两个工作点进行维修及检修的工作,导致有些工作地点实际只有一人独自工作,以致发生意外时未被即时发现。
劳工处及机电工程署发出的实务守则规定电梯公司切勿让员工独自工作,但部分僱主沒有切实履行,公然漠视规定。工会及职安委担心从业员独自外勤酿成工业意外的情况继续恶化,并导致更多公司跟随。为保障前缐僱员的职业安全,工会及职安委向劳工处提出以下要求:
1. 加强与机电署沟通,确保实务守则得到切实的执行;
2. 加强执法力度,切实执行「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中一般责任条款,追究有关僱主的责任。
曹承显表示非常关注上述情况,承诺向行业商会反映实况,并会加强执法,增加工作场所实地巡查。
200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