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工人獨自外勤 意外頻生
促政府加強執法 追究違規僱主
香港電梯業總工會(工會)及工聯會職業安全健康委員會(職安委)代表於今天約見勞工處官員,反映電梯行業的職業安全問題,並要求勞工處切實執行《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中一般責任條款,追究違規僱主,保障前線工人生命安全。
近月涉及電梯業從業員的工業意外頻生,今年3月一名電梯維修工人於羅湖火車站工作時被電梯夾斷手臂;今年7月更有工人在中環一幢商廈的升降機工作時被鋼纜夾斷手掌。兩宗意外發生期間受傷工人也是獨自外勤工作,傷者要自行負傷報警求助。
工會及職安委代表聯同工聯會副會長梁富華於今日約見勞工處助理處長曹承顯。工會理事長謝景華指出,部分電梯公司為節省成本,編定外勤工作時經常只派出一名員工獨自進行電梯維修、保養等高危工作,罔顧員工安全。
他補充指出,有些公司更巧立名目,雖然同時派出多於一名員工外勤,但在保養工作進行期間卻抽調人手進行額外的維修工作,甚至有時作出「二人三足」的編更指示,派出三名工人同時於兩個工作點進行維修及檢修的工作,導致有些工作地點實際只有一人獨自工作,以致發生意外時未被即時發現。
勞工處及機電工程署發出的實務守則規定電梯公司切勿讓員工獨自工作,但部分僱主沒有切實履行,公然漠視規定。工會及職安委擔心從業員獨自外勤釀成工業意外的情況繼續惡化,並導致更多公司跟隨。為保障前線僱員的職業安全,工會及職安委向勞工處提出以下要求:
1. 加強與機電署溝通,確保實務守則得到切實的執行;
2. 加強執法力度,切實執行「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中一般責任條款,追究有關僱主的責任。
曹承顯表示非常關注上述情況,承諾向行業商會反映實況,並會加強執法,增加工作場所實地巡查。
200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