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工会联合会
有关《政制发展绿皮书》谘询问题的意见
特区政府于今年7月11日推出《政制发展绿皮书》,就香港的政制发展问题,用三个月的时间,广泛谘询社会各界及全体巿民的意见,把事关香港整体大局,牵涉到全体巿民和社会各界利益的未来政制发展问题谘询巿民意见的做法受到普遍的欢迎。「绿皮书」对香港政制发展的宪制基础及政治体制的设计原则概括全面、清晰,对社会各界及团体就有关行政长官和立法会选举模式及其普选路缐图和时间表所提出的具参考意义方案罗列得客观、全面,为社会各界和全体巿民参与讨论提供了多角度的参考。
本会经理事会研究讨论,现就其中有关几个谘询问题表达意见如下:
一、就有关普选原则方面的意见
本会充分认同,普选是香港民主政制发展的目标和方向。特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议员最后将依法由普选产生,这是由基本法所规定的香港民主发展最终目标。社会各界和全体巿民对这一最终目标的实现都应抱积极态度。
本会同意,香港要落实普选,必须坚决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一是必须按基本法规定的原则办事;二是必须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原则;三是必须能兼顾社会各阶层利益、体现均衡参与和循序渐进的原则;四是有利于维护香港行政主导的原则。
二、对有关普选具体步骤的意见
鉴于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议员由普选产生,必须遵循符合香港实际和循序渐进的原则,所以,本会支持“先易后难”的处理步骤设想:先实行行政长官的普选,然后待条件成熟后再推动立法会的普选。支持理由是:行政长官是由一人担当的角色,是各界、各阶层巿民共同关注的焦点,巿民对有关人选的认识和要求,较易根据基本法规定形成共识;而立法会议员由60人以上群体组成,现构成又由直选和功能组別各佔一半,代表着不同界別和阶层,对如何处理功能团体问题较难达成共识。按先易后难方式推动普选是从香港实际出发的一种做法,能够体现推动民主发展的灵活性。
具体步骤建议:
1、有关行政长官普选
(1)本会建议行政长官的普选时间可安排于2017年(第五届)。基于循序渐进的原则,由于反对派已于2005年否决了能体现循序渐进原则的政改方案,特首普选不可能于2012年一步到位。将时间安排于2017年的第五届,可令各项有关准备工作能有较为充分的酝酿。
(2)推选委员会的人数,本会主张按800人的规模组成。但在800人的推委中,应适当增加劳工界的代表,以增强其在庞大的劳工队伍中的充分代表性。
(3)由推选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推选产生的特首候选人,本会认为应以2至4名为宜。
2、有关立法会普选
(1)鉴于立法会普选所应具备的条件较为复杂,本会建议于2016年以后推行。至于后到什么时候,届时可视香港实际情况而定。
(2)本会认为,如在未来若干届立法会的选举中未能有理想方式替代,都应适当地保留功能组別的议席。在香港立法会全面普选条件尚未成熟之前,以功能组別选出议员,可以有效地体现不同界別代表在议会中的代表性,从而使议会的组成符合均衡参与的原则,但选民基础可以研究适当扩大。
三、其他意见
“双普选”是基本法为香港政制发展所定出的民主发展目标。本会认为,要实现这一目标,香港应先努力做好一些基础性的准备工作。除了制度上的配套安排外,应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应加快各级政治人才的培养,为实施全面普选做好人才准备;
二是应加大力度普及香港基本法,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按基本法办事的自觉意识;
三是应当进一步普及公民意识,增强广大市民的民主观念。
特区政府代表于7月17日到访工联会听取工会及劳工意见
2007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