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政府制订政策 消除妇女贫穷 促进妇女社会参与
(2006年4月7日)
工联会妇女事务委员会(妇委)联同三个妇女团体的代表於今日约见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副秘书长黎蕙明和政府妇女事务委员会主席高静芝,促请政府正视本港妇女面对的生活问题,扫除妇女的就业障碍,增拨资源加强社区支援妇女的服务,促进妇女社会参与。
为纪念2005年北京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10周年,妇委与香港妇女发展联会、九龙妇女联会及香港岛妇女联合会去年曾合办「纪念北京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10周年――香港基层妇女地位与发展研讨会」及进行「本港妇女过去十年间的生活变化及对目前生活的诉求」问卷调查等连串活动。代表今日向政府反映工作成果及递交意见书,促请政府正视本港妇女所面对的生活问题,制订实质的政策及措施,以推动妇女事务发展,建议如下:
1. 向政府妇女事务委员会增拨资源及扩大权力,制订妇女政策;
2. 消除妇女贫穷,扫除妇女的就业障碍;
3. 推动优质、社区化的托育政策;
4. 增拨资源加强社区的妇女服务;
5. 促进妇女的社会参与。
四个妇女团体在会上提出与政府妇女事务委员会建立密切合作关系的要求,以进一步发挥相互配合的角色和功能,从而在不同层面上为妇女谋福祉。
致 :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 妇女事务委员会
藉著纪念2005年北京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十周年,工联会妇女事务委员会、香港妇女发展联会、九龙妇女联会及香港岛妇女联合会在2005年合作举办了「纪念北京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10周年――香港基层妇女地位与发展研讨会」,探讨如何推进香港基层妇女的地位提升和发展。
是次研讨会大致有两方面的成果:
一、问卷调查发现本港妇女十年间的发展未如理想 为了解本港妇女在过去十年间的生活变化及对目前生活的诉求,我们四个团体合作进行了一项问卷调查。结果发现: 1. 过去十年间8成受访的基层在职妇女普遍没有升职,收入不升反降; 2. 基层及中层在职妇女面对的工作压力比高收入妇女大; 3. 过去十年受访妇女最满意「家庭生活」,对「经济」及「事业」的状况则最不满意。
调查结果显示出十年以来,本港妇女的职业生活未获改善,基层妇女更是首当其冲受到本港经济结构改变的打击;妇女面对的工作压力也与日俱增,收入愈低的妇女面对的工作压力愈大,此现象并不健康。十年以来,妇女无论在经济和事业方面的发展均感到未如理想。由此可见,香港目前尚未有一个让妇女得到应有发展的环境。
由於社会意识形态对性别角色的定型以及女性特有的生理特质,女性需要面对由其性别身份所带来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并非个体可以解决,而女性约占半数香港人口,故妇女问题实可视为社会的整体问题,但本港至今仍然未正视妇女问题的独特性和迫切性,一直没有针对性的妇女政策。因此,本港的妇女在就业和生活上均难以提升至应有的水平。我们希望,政府能正视妇女问题,积极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妇女约章》
是次研讨会促成我们四个团体制定了《妇女约章》,在妇女就业、妇女生活和健康、妇女教育和发展、妇女社会参与以及家庭方面,订定了十项在未来五年的共同努力目标,致力争取提升妇女地位,改变妇女的发展环境。
针对目前本港的妇女问题,我们有五项建议:
1. 制订妇女政策 现时妇女事务委员会只属谘询架构,并没有实质的权力,故在推动妇女政策的制订上缺乏力量。建议政府应提升妇女事务委员会的层次,增加投放资源和扩展权力,举例将其提升为政务司司长辖下的直辖架构,让妇女事务委员会得以提出有力的妇女政策,针对妇女存在的问题施以实质的措施。 此外,在推行有关措施的同时,需要具备一套评估系统,判定措施的落实情况,以保证妇女问题能确实得到改善和解决。
2. 消除妇女贫穷 缩小贫富差距 根据政府统计报告2005年第四季的资料,全港每月收入少於5,000元的女性雇员约有22万2千人,较每月收入少於5,000元的男性雇员多出10万人。就我们所见,低收入的妇女往往从事兼职、缺乏保障的工作,她们正处於被急剧边缘化的局面,贫穷妇女化问题日趋严重。 针对妇女贫穷问题,政府应尽快推行相应的措施,保障低技术和低工资妇女的工作条件,包括:在低薪行业设立最低工资及标准工时;立法保障兼职雇员的权益;开发多元经济,推动社会企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检讨《性别歧视条例》和《家庭岗位歧视条例》,扫除妇女工作障碍;设立全民退休保障。
3. 推动妇女发展 我们希望政府帮助推动优质、社区化的托育政策,协助职业妇女解决兼顾家庭与事业两难的压力。政府应增加课余托管及托儿服务的机构数目,让更多地区组织及慈善团体与社署成为合作伙伴,推行课余托管及托儿服务,妇女如有足够的支援,便可以更放心工作,亦可鼓励妇女踏出社会,自力更生。 我们亦希望政府能起带头作用,率先在政府部门推行家庭友善政策,并向推行「家庭友善政策」的机构及企业提供实质的支持和鼓励,让家长能更好地平衡家庭与工作压力,改善家庭生活质素。 增拨资源,加强社区的妇女服务。在推动妇女发展方面,地区妇女团体所扮演的角色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我们能掌握地区脉搏,理解基层妇女的实质需要和困难。但由於资源所限,地区妇女团体於开展服务时面对很大的困难和阻力。因此,政府於扶助基层妇女及弱势社群时,若能顾及这些长期为基层服务的组织,增加对妇女团体的支援,将资源合理分配,让更多基层妇女团体为妇女需要作出更多的服务,使有需要的人士更能受惠。
4. 促进妇女的社会参与 政府应创造环境及条件,使更多妇女可以参与义务工作,服务社区,贡献社会。政府更应加强各部门前线人员的性别敏感度,继续在各项政策落实性别观点主流化,确保妇女有平等机会。 2005年本港政府谘询委员会的女性任命比例为25.1%,这个比例与数年前比较是有所进步,但与联合国建议的30%仍有一段距离。我们认为,政府仍需积极推动女性成员比例的进一步提升,与国际看齐,令妇女的声音能更有效地进入政府的谘询机构及法定组织。
5. 缔造密切的合作关系,不同层面推动妇女工作 最后,我们希望妇女事务委员会能与我们四个妇女团体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我们期望有各自角色和功能,在不同层面为妇女谋福祉,作为对中央架构的妇女事务委员会,我们有以下期望: ¬在关注的妇女权益问题上,检视政府各部门的性别观点主流化; ¬在官、商、民的合作关系上起推动的作用,发挥基层妇女团体的作用; ¬期望更密切的合作,和不同层面作用的相辅相承; ¬扩阔香港妇女的国际视野,培养基层的妇女领袖,推动妇女不同层面的 社会参与。
工联会妇女事务委员会 香港妇女发展联会 九龙妇女联会 香港岛妇女联合会 二零零六年四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