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工作台方案 保障施工安全
(2005年5月9日)
香港建造业总工会(下称建造工会)代表今日联同劳工界立法会议员王国兴约见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常任秘书长张建宗,表达对行内近期接连发生多宗工伤意外的关注,并促请政府修改法例,规定大型工地必需聘请安全主任监场,劳工处亦应加紧巡查,确保工人职业安全受到保障。
近年政府虽然积极推广职业安全讯息,但建造工会对行内工业意外频生,引致多名工人工伤死亡表示遗憾。建造工会认为过去几年经济不景,建造业工人已失去「准时出粮、按时下班」的权利,近来经济复苏,但仍常常出现工人被拖粮欠薪等问题。最讽剌的是近期工业意外增加,工人连「平安下班」的最基本诉求亦不获保证。
现时建造业分判情况过滥,为压低成本,将工程拆细分判、工人被迫赶工及延长工时,十分普遍。部分承建商忽视地盘安全,管理不善,政府只重宣传安全讯息,却疏於监管,建造工会质疑地盘工作的职业安全,故提出多项建议:
1. 促请政府尽快落实《建筑设计管理条例》,提高工人的职业安全保障;
2. 落实有关工作台安全施工方案,即施工方案必须由合资格工程师审批,并由指定人员监督;
3. 承建商须订立全盘计划,在施工前向所有工人提供安全培训;
4. 加强监管总承建商及各层分判商的工地安全表现;
5. 加强对获准举办安全培训课程机构的监管,并将表现较差的机构除名;
6. 立法规定工地顾问工程师聘请安全主任,直接监管及评核总承建商的工地安全措施;
7. 为建造工人制定最高工时,保障他们的职业安全及健康;
8. 立法规定凡100人以上的地盘,必须设一名驻地盘安全主任,250人以上的地盘须设两名,600人以上的地盘则最少聘请三名驻地盘安全主任;
9. 增加巡查(8fc6)修工程地盘,加强监管;
10. 容许工会参与工业意外的调查,此举有助推广职业安全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