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建造业总工会(工会)近日发现,有建造业分判商要工人签署合约,少报工资金额,利用「大细粮」的形式来支付薪金,即是指雇主或总承建商先发放部分粮款予工人(俗称「细粮」),再由直接雇主(判头)支付工资余款(俗称「大粮」),变相侵犯工人的权益。
工会理事长周联侨表示,建造业议会推出的《保障工人获发工资措施指引》中,规定「承建商及其所有层级分包商必须根据个别雇佣关系与所有工地人员签订书面雇佣合约」。有分判商利用漏洞,与工人所签署的雇佣工资合约中的数额,与工人实际收入不符。日前有10多名坭水技工求助,指被资方拖欠薪金。他们日薪本为950元,但合约却只列明日薪350元。另外,亦有「件工」的工资在合约中,只用日薪计算,与他们实际收到工资相差甚远。
当发生有关「大细粮」的劳资纠纷时,总承建商则以「合约精神」为由,只按不实的工资合约发放薪酬,工人往往难以追讨全数款项。工会权益及投诉主任赵建强补充「大细粮」雇佣合约下,一旦员工追讨法定劳工赔偿时,计算金额只以「细粮」为基础,工资的差距会影响有关工伤/死亡补偿、强积金、假期、代通知金、破产欠薪保障基金等计算,剥削工人权益。
工会亦发现,「大细粮」日见普遍,弱势工人为求糊口而被逼签约,否则不能开工;雇主亦以剥削员工,逃避法律责任和减少强积金供款等,亦可避免欠薪,方便下次再向政府投标。
为改善这种不公不实的做法, 工会提出多项解决方法,包括:
- 建造业议会及政府相关部门需正视问题,加强监管,严格执行建造业工会及各商会共同拟订的工资调整。
- 分判商、总承建商应遵循《保障工人获发工资措施指引》,于雇佣合约上清晰列明实际工资金额并依期发放和记录,以自动过户方式发薪金予工人。
- 雇主亦应将投标工资与工会的工资水平挂(9075),以计算合理的薪酬及形成机制,因应不同的工种订立相应的工资,以反映工友实际收入。
- 总承判商、劳资关系主任,政府顾问公司亦有责任严肃处理雇佣合约的审批,防范欺诈劳工的情况再次出现,更要对违规雇主进行纪律处分。
表一:工会成功处理劳资纠纷个案统计(2011年)
项目 |
地盘类型 |
2011年 (人数) |
个案宗数 |
公营地盘 |
30 (379 人) |
私营地盘 |
80 (427 人) | |
总数 |
118 (806 人) |
|
成功追讨金额 |
公营地盘 |
$9,367,190.99 |
私营地盘 |
$4,871,116.70 |
|
总数 | $14,238,307.69 |
表二:2011年涉及「大细粮」个案的欠薪额统计
地盘类型 |
个案宗数 (人数) |
涉及「大细粮」个案的欠薪额 |
公营地盘 |
11 (322 人) |
$5,320,583.50 |
私营地盘 |
23 (231 人) |
$3,635,385.29 |
总数 |
34 (553 人) |
$8,955,968.79 |
香港建造业总工会电话:2388 6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