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联会社会事务委员会(社委)有关本地僱员的工作时数的意见调查显示,当中大部分受访者均认为超时工作问题严重,七成人表示每週都需要加班,更有三成人超时工作10小时,贊成政府尽快设立标準工时。社委主任陈婉娴及标準工时关注组召集人叶伟明促请政府正视问题,建议每周工时订为44小时,超时工作则可获1.5倍工资的经济补偿等。
调查於2月中旬,以电话随机抽样的方式,成功访问686名18岁或以上的市民。当中八成半受访者认为本地僱员超时工作问题严重,另有七成人表示每周均需要超时工作,三成人高达每周十小时。调查亦发现九成半受访者认为超时工作应得到补水,七成人指补水最少达时薪1.5倍(工半)。而八成人贊成政府尽快订立每星期44小时的标準工时。
香港已成为全球工时第二长的经济体系,根据统计处资料,本港各行业每周工时中位数约为45小时,从事服务行业的僱员更高达51小时,问题非常严重。国际劳工组织已於1930年制订规管最高工作时数的国际公约,陈婉娴表示,多个国家已相继落实及签署有关条款,惟香港对劳工的福利及保障仍未尽完善。以往僱主会以两倍或三倍薪酬支付超时工作,僱主及僱员之间充满人情味。但现时的劳动市场被严重扭曲,僱主视超时工作是「奉旨」,僱员的待遇大不如前。标準工时立法实是对僱员的一份肯定,超时工作得到合理回报。
叶伟明表示,工联会於2010年成立「标準工时关注组」以推动标準工时立法,建议推行每星期44小时基本工时、超时工作必须有经济补偿1.5倍以及每连续工作六小时或以上,必须给予僱员30分钟休息时间,得到大众的凝聚共识,故标準工时立法实在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