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委支持严惩蓄意欠薪雇主
促加强执法 按欠薪人数计算罚款
(2005年7月29日)
因拖欠薪金被判入狱、早前向法院申请上诉的酒楼董事陈永辉,撤回有关上诉,并即时被收押入狱一个月。工联会权益委员会(权委)对此表示欢迎,并促请政府加强执法,修改法例,建议按受影响员工人数计算向雇主徵收欠薪罚款,以遏止欠薪问题。
今次是首宗公司董事因蓄意欠薪而被判入狱的个案,判刑亦突显了欠薪罪行的严重性,料将对日后违法雇主收阻吓作用。不过权委认为杜绝雇主蓄意欠薪的行为,必需从问题根源出发。
执法力度严重不足
权委认为现时破产欠薪保障基金被滥用,根源是有关部门执法及调查力度不足。根据政府资料显示,负责调查工作的跨部门专责小组成立至今,只处理65宗个案,今年上半年发出的被定罪违例欠薪传票只有325张。但最新数字显示,今年第二季破欠基金接获2800多宗申请,其中饮食业高踞榜首,录得1300多宗,与整体申索数字比较,如此调查速度及效率,难以对不法雇主构成阻吓,因此防止滥用破欠基金应由加强执法做起。
应按人头计算欠薪罚款
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早前同意加重拖欠薪金的罚则,由现时最高罚款20万元及入狱1年,提高至罚款35万元及入狱3年。虽然权委赞同有关建议,但考虑到企业结业会涉及大量员工,为提高欠薪罚则的阻吓性,政府应由现时按个案宗数计算罚则的方式,改为按人头计算,即每拖欠一名员工薪金便须支付定额罚款,大幅增加雇主蓄意欠薪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