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全国两会期间,深刻感受到国家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心,除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法治中国建设同样迈向新高度。「两高」报告有关保障劳动者的内容十分亮眼,其中劳动争议指导性案例,「对平台企业要求劳动者註册为个体户再签订所谓合作合同的,明确依用工事实认定劳动关系,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破解新就业形态下「劳动关系」核心问题,十分值得学习借鉴。
最高人民法院去年底发布案例时指出,判断企业与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必须抓住劳动关系的本质,即是否存在「支配性劳动管理」。劳动者需要遵守工作规则、演算法规则、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等,都反映企业存在「用工事实」,即使劳动者註册为个体户后再签订承揽、合作协定,劳动关系依法存在。
在香港,外卖步兵、骑手同样被企业定义为自僱人士、合作伙伴,他们受制于演算法,上缐便被定位安排工作,接单率、踢单率通通影响收入,企业「用工事实」明显。
面对有企业规避劳动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责任,内地司法迎难而上,为的是保障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体现。反观香港,政府相关调查研究拖宕多时,至今未见报告出炉。内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多达8,400万人,单是外卖骑手便有1,000万人,过去5年,全国法院受理相关民事纠纷案共42万宗,全球沒有任何地方比内地更富经验,特区政府应聚焦学习,尽快交代保障方向。
近年发布的典型案例,都显示内地司法不断完善,例如「缐上隐形加班」补偿,以「付出实质性劳动」和「明显佔用休息时间」裁定加班事实,确保劳有所得。香港法律制度享誉国际,不能成为国家保障劳动权益的缺口软肋,笔者更期望香港走在法治中国建设的最前面,与时俱进优化劳工保障,守护好本地打工仔女权益,进而以香港所长,为国家依法保障劳动者贡献更高质素的「香港方案」。
黄国
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工联会理事长、立法会议员
(刊:香港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