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劣质「劏房」问题已达成强烈的社会共识。由2022年施政报告规划建立三万套「简约公屋」,到2023年施政报告提出成立工作组处理劣质「劏房」,再到2024年施政报告提出立法取缔不合规或无登记的「劏房」,并确立住屋最低标准的「简朴房」;特区政府和立法会在解决「劏房」问题上有节奏、有步骤。现时「简朴房」立法阶段将至,特区政府须建立完备的法律框架、执法架构、行政支援和宣传动员,高效落实相关措施,以振民心、解民忧。
「简朴房」的法律框架,是设定标准、限时登记、赋时适应和专业认证。住屋标准本属刚性,但可以区分为几个层面。如事涉居所安全的,必须不能含煳;但如属生活质素,例如光缐、空间的,则应给予充分时间给业主整改,并可设置一个处理标准更新的工作小组,加强社会参与。法例生效后的登记期和适应期,应长达48个月,并让有资格登记成为「简朴房」的出租业主押后认证资格,由刊宪当天至三读通过当日前,使社会各界有充足时间预备。
「简朴房」法例的执行,包含执法部门、执法方式和执法优次。特区政府应明确执法队伍,并採取「先劝喻、后执法」的方式,优先对家有儿童或长者的「劏房」户或「简朴房」户进行执管,并配以「简约公屋」或过渡性房屋作执法的后援,不致让受执法影响的家庭无居所可住。
整个解决「劏房」问题的政策包括执法和安置,涉及数以万计基层居民的生活。特区政府除了要加快兴建公屋及「简约公屋」,筹组「劏房社区服务队」,挨家逐户讲解法例和保障,还要对相关家庭提供个案支援,符合「主动扶贫」和「精准扶贫」的工作原则,切实透过「简朴房」政策和「简约公屋」的「组合拳」,使基层居民生活质素有所改善。
「简朴房」法例内容要「入屋」,确保业主和租客认识法例和权责。特区政府须用好法案在立会密集式审议的黄金机会,做大做深宣传。业主申请「简朴房」认证的资格应延后至三读通过当日,好让潜在合规的业主不会错失机会。特区政府也要动员全社会和教育、福利、民政、房屋等政府部门,组织政策宣讲队和家访队,筑成全面的宣传教育网。
告別「劏房」,知易行不易,政府要有决心、有配套,用兼听而果敢的态度,联结社会和议会,令好政策有序落地,让市民实实在在地感到香港正迈向由治及兴。
邓家彪
工联会副理事长、立法会议员
(刊:文匯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