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火警及降低风险,消防处会向楼宇业主发出「消防安全指示」,勒令在指定时间内安装防烟门及消防喉辘等,否则将处以罚款。然而,罚款却不代表能促使遵办,例如「三无大厦」面对无法运作法团、找不齐业主夹钱、老业主无能力跟进处理等实际困难,即使将有心无力的业主一次又一次告上法庭,亦难以解决问题,可见在检控之外必须有其他手段协助他们。
落区常常收到对旧楼管理维修的意见,例如有个案反映,油尖旺区一座楼龄67年、高六层无升降机的旧楼,包括近百岁老妇在内的业主,近月遭消防处检控,并收到法庭传票。由于行动不便兼有老人认知障碍,其实上庭也未必能回应裁判官的说话,但老妇的子女求助「消防处楼宇改善支援中心」后,并未获妥善建议和协助。由于不敢不遵传票,老妇只好在子女陪同下艰难到庭,惟消防人员在庭外又建议老妇不用入庭,称可提供特別安排,如有医疗证明证实老妇不便出庭亦无力处理,可协助申请撤销检控。
正如笔者上星期在立法会指出,中心人员处理求助时虽已知悉该业主的年龄和健康状况,却未提出可协助申请撤控,令老人家折腾到庭,最终却又无须出庭,十分不理想。对于年迈、健康差,不适合出庭亦无力遵办的业主,消防处应尽早作人性化安排。支援中心是面向求助者的主要单位,应强化人员培训,确保提供适切协助。另外,很多旧楼业主都不清楚支援中心可以协助遵办条例,包括促进图则审批、安排工程验收和协助申请政府资助等,应加强宣传中心的职能,真正做到一站式支援。
现时全港有超过一万幢楼龄50年或以上私人楼,「三无大厦」佔五千多幢,加上「死法团」、「长者法团」大厦,料多达八千幢,要根治当中的消防问题,靠检控更靠支援。消防处、屋宇署、民政总署等各部门须加强跨部门合作,例如对「死法团」旧楼,可先由民政总署介入,协助法团重新运作及处理消防隐患,如无改善又沒有合理辩解才提出检控。《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去年底三读通过,有助处方主动入场。除此之外,在市区重建速度放缓下,政府应思考如何促使旧楼的财团业主负起更多责任,成为改善消防的助力而非阻碍。
黄国
工联会理事长、立法会议员
(刊:香港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