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40年,我国贫困人口减少近8亿,佔同期全球减贫人数近75%,这归功于中央以人民为中心的施政理念,保持经济增长同时,让广大人民分享经济发展成果,实现经济包容性发展。反观香港,过去长时间实行积极不干预的自由市场经济政策,不注重社会公平分配,导致最低工资制度逐渐失去其政策功能,基层劳工生活仍然艰苦,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本港今年首季整体贫穷率为20%,逾136万人处于贫穷状态,最贫穷一成住户家庭月入中位数仅2300元,与最富裕一成住户家庭差距由2019年的34.3倍扩大至57.7倍。
优化法定最低工资机制的最终目的不仅是确保基层劳工合理回报,劳有所得,过上有尊严的生活,更是为社会经济整体发展带来正向效益,实现经济包容性发展,包括吸引就业、增强社会凝聚力,提升生产效率以及协助青年向上流动等。
法定最低工资自2011年正式实施,直至2022年4月,相应购买力跌至仅27元,较实施首年28元还要低。现时最低工资虽然已调整至40元,仅追贴通胀,对基层劳工仍是杯水车薪。法定最低工资水平过低,严重影响社会凝聚力,打击就业意欲。最近接触不少妇女街坊,她们表示,如果时薪能够达到60至70元,非常愿意出来工作,帮补家计。
可制定「生活工资」保障劳工
因此,我们认为最低工资制度有需要进行全面改革及检讨,实行「一年一检」,做到「通胀+N」的调整幅度,既可以确保基层劳工维持基本生活品质,减少社会不满和紧张情绪,更能让他们更容易与社会保持积极互动,而不是感到被边缘化,缺乏正向和对未来的希望。
对于「通胀+N」调整机制,我们建议为「通胀+30%×十年人均实质社会生产总值增长率」,下限为消费物价指数或冻薪,以高为准。既可确保基层劳工收入不受通胀蚕食或通缩影响,又不会削弱竞争力。三成人均实质社会生产总值增长率是过去20年实质工资增长佔人均实际社会生产总值增长率的比例。从劳动经济学的角度,工资增幅低过劳动生产率的提升,不会影响到竞争力,更何况这个比率在全世界都是比较低的数字。
此外,我们亦建议政府对最低工资标准研究制定合理、科学的参考指标,防止工资过低,让基层劳工足以应付自己和家人基本需要,过上有尊严的生活。简言之,便是社会普遍共识的「生活工资」。
合理的薪酬无疑能大幅提高员工士气,激励其更加专注和高效地完成工作。乐施会《香港生活工资概况研究》指出,七成受访劳工认为,「生活工资」能「使我对公司归属感有所提升」、「激励我在工作上的表现」,以及「令我对工作的满意度有所提升」。更重要的是,「生活工资」能够促使企业更加重视在提高劳工权益保障范畴上提高生产流程和效率,以维持竞争力,而不是裁员降薪。
为青年提供更多上流动能
另一方面,优化最低工资检讨机制亦有助于创造一个有利于青年成长和发展的就业环境,为青年提供更多向上流动的动能。
岭南大学研究发现,香港1976年至1980年及之后出生的人的相对收入向上流动性呈显着放缓,较晚出生的年龄群体在其青年阶段进入顶端收入行列的百分比更低,且有比之前群体高得多的百分比落入贫穷行列。优化法定最低工资检讨机制,能在政策上为青年提供一定经济安全感。经济安全感会直接影响人们的心理健康和社会参与度。当青年感到他们有能力改善自己的生活状况时,便会更可能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和追求个人发展,从而实现向上流动,改善阶级固化现状。
优化法定最低工资调整机制,不只是劳工界诉求,更是社会普遍共识。期望特区政府能够让每一位市民都能分享到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不负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让每位市民都坚信,只要辛勤工作,就完全能够改变自己和家人的生活」的殷切嘱咐。
工联会理事长黄国
刊于2023年9月25日《大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