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六(11月9日),一名工友于大围柏傲庄三期地盘工作期间,遭吊笼夹伤腰部及下身,昏迷送院最终不治。同一星期,机场(11月7日)及土瓜湾(11月5日)亦发生两宗致命工业意外,导致2名工友失去宝贵生命。面对连续致命工业意外,工联职安健协会(下称协会)对此表示高度关注!另外与今次多宗致命意外相隔不足3个月前,9月亦在一星期内接连发生三宗严重吊运工业意外,协会认为情况严重,有必要正视意外发生源头,做出改善措施。为此,今日(14日)工联职安健协会、香港建造业总工会一同约见劳工处,对处方表达下列意见,促请政府尽快彻查意外成因及检视有关条例,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
加强对承建商及管理人员的监管 审视合理工期问题
协会认为现时建造业安全事故已经达到系统性的风险问题,而非个別个案不当所致,不少安全事故主要属于安全管理不妥当所致,承建商及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意识不足,而工人为保「饭碗」,大都不敢向管理层提出意见,以致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改善。同时,建造业界不时出现「赶工」导致容易出现漠视职安的状况,协会建议政府应重新审视工程工期问题,并制定「合理工期」予承建商,而业界亦应该在有关方面加强协商。
另外,面对工业意外频频发生,法庭对违规僱主惩罚却多以罚款解决,而判罚明显过轻,亦未见任何管理人员就管理不当需负上刑事责任,协会认政府有必要加强有关罚则,除承建商的董事层面外,亦包括管理人员,在适当时作出刑事检控,对严重者作出监禁的处罚,加强阻吓力,遏止意外发生。同时协会建议参考英国建筑设计及管理规例(CDM) 及内地「三同时」制度,引入类似制度,釐清各方责任,在进行设计时加入安全保障的元素,加强对工友的保障。
发牌及招标时需检查承建商过往安全纪录
现时致命工业意外频频发生,协会认为承建商亦需负上责任,根据《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第 59 章),僱主须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量确保其在工业经营中僱用的所有人的健康及工作安全。承建商绝对有责任对工作场所内的工友生命安全负责,因此协会认为发展局在发牌给承建商及在工程招标时,需审查承建商的过往安全纪录,包括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适安全管理资格,作出评估是否应由该承建商负责工程。避免拥有多次劣迹的不法者以「价低者得」的方法投得工程,继续漠视在职安上的投入,罔顾工友的生命安全。
加强职安宣传及教育
最后,协会认为劳工处有必要尽快调查事故原因,向大众公开意外事件的详细调查报告。同时,政府亦要加强职安健方面的宣传及教育,提高工友的职安健意识,预防意外发生。协会建议政府将职业安全教育纳入中学课程,从小加强市民安全意识;同时加强规范地盘入职训练及每日工具箱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