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於2021年成功爭取《2021年水務設施<水務設施規例>修訂條例》規定業主就供水方面只可向其租戶收回繳交給水務署水費的金額。工聯會新界西南團隊及九龍東團隊持續收到劏房戶求助,因此約見水務署署長反映劏房戶的訴求,要求政府進一步打擊濫收水費問題,保障劏房戶權益。
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表示,是次會面成果豐碩,特別是水務署承諾會修訂《水務設施條例》並於今年內提交上立法會進行立法,同時,建立了一套機制確保水費必然可按單收錢(非恒常水費單)。立法會議員陳穎欣表示,條例出台至今,水務署只成功檢控10宗個案,主要是由於基層市民未必願意配合作證,導致不少個案難以作出檢控,條例存在改善空間。
水務署向工聯會表示,日後的條例的修訂將會增加罰款金額,更賦權水務署有主動調查權,以及規定業主有法律責任向署方提供相關資料。若業主無合理辯解而未能提供證明文件,將會最高處以一萬元罰款,及在此基礎上再以日計罰款每日一千元,以加強條例的阻嚇力。同時,水務署會推出兩項法寶支援修例,第一是優化網上系統,讓劏戶住戶可透過線上獲取「非恆常水費單」,準確得悉自己每月所需繳付的水費;第二,是安排外展義工隊,為劏房住戶免費安裝獨立水錶。署方期望多管齊下的情況下,能夠減少劏房戶遭濫收水費的問題。同時間,水務署強調住戶水費最高水費是每度(每立方米)$11.97,業主超過有關水平收費必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