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權益委員會(下稱工聯會權委)一向認為政府必須正視公眾假與法定假,兩種假期制度存在的不公平問題。故工聯會由2015年9月開始,透過不同形式收集市民簽名,及發起市民向勞工及福利局(下稱勞福局)發出電郵,要求統一公眾法定假17日,至今合共收集二萬五千多名市民支持。故工聯會權委今日組織50多人到政府總部遞交市民簽名及請願信,要求政府盡快立法,將復活節、佛誕及聖誕節翌日列為法定假期,以令公眾及法定假劃一17日。
工聯會由2015年9月開始,透過各工會、地區服務處等進行簽名行動,並於10月份發起一人一電郵行動,向勞福局局長表達要求「統一公眾法定假17日」。而工聯會權委又與工會於10月至11月期間,到全港不同地點派發宣傳單張及收集街頭簽名。截至2015年11月16日工聯會合共收集二萬五千六百九十三名市民簽名,及向政府發出電郵要求統一公眾法定假17日。
翻查歷史,香港公眾假期訂立源於英國在19世紀所訂立的《1871年銀行假期令》,當時英國政府是想透過這法令讓銀行業務停止運作,從而暫停商業交易,令整個社會都可以享用假期。由此可見,市民大眾能否享有假期,多休息改善生活質素,主要視乎政府的決心。如果政府想讓大眾市民改善生活,總有切實可行的方法實施。
另外,香港公眾假期始於1875年訂立,而當時已訂明9個假日。反觀法定假則始於1961年,當時亦只訂明了6天。故有關不公平性的存在,已經由1875年延伸至2015年的今日,合共有140年。工聯會權委認為同是打工仔女,因工作崗位不同而受不同假期待遇,絕對是人為而製造的不公!
權委認為政府不應莫視80多萬只放取12天法定假工友的福祉,故必須儘快立法統一公眾法定假17日,讓全港打工仔女獲相同假期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