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夏季近年越發炎熱,不少工友需不時在炎熱天氣下工作,天文台在上年2023年6月至9月,每月有近半日子發出酷熱天氣警告及在其中多天發出「黃色工作暑熱警告」,表示不少戶外工作的工友需長時間在酷熱環境下工作,面對隨時中暑的危機。工聯職安健協會(下稱協會)對此一直表示關注,為此,今日(26日)協會主席林淑儀、副主席葉偉明、副主席黃平、副主席蔡金華、協會顧問及立法會議員郭偉强、服務業總工會代表伍嘯天及海港運輸業總工會副主席范強一同約見勞工處副處長馮浩賢,對現有《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提出優化建議,希望《指引》在即將來臨的夏天能更有效地減少因中暑帶來的職業意外。
一、將「指引」改為「工作守則」
現時《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中新增黃紅黑三色「工作暑熱警告」下的工作安排並由天文台發出,但仍屬建議性質,無需強制執行。協會在2023年7 月的問卷調查中發現,只有不足一半的僱主跟從《指引》進行僱員休息安排。然而天文台近年在夏季一直長期發出「酷熱天氣警告」,2023年更多天發出「黃色工作暑熱警告」,工友需長時間面臨酷熱天氣下工作的問題,《指引》若缺乏公司跟從,恐不足減少意外的發生。因此,協會建議將「指引」改為「工作守則」,明確指出守則內項目涉及重要職安事項,僱主及僱員均應有責任去實行,並在未來考慮立法強制實行當中如「風險評估」等重要項目,推動「工作暑熱警告」下的安排得到確實執行。
二、立法強制執行「風險評估」
天文台現時雖會發出「工作暑熱警告」,但「警告」因無法涵蓋所有工作環境,因此「風險評估」是判斷環境是否適合工作的最重要項目。參考勞工處會在2024年4月29日強制執行《工廠及工業經營(安全管理)規例》中所有14項元素,其中包括第11項元素「工作風險評估」及第13項元素「程序監控計劃」,協會認為《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中的「工作地點熱壓力風險評估」亦應立法強制執行,確保僱員在安全工作環境下工作,而且現時香港法例第509章《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亦有提及包括工作制度、安全工作環境、提供所有所需的資料、指導、訓練及監督等,政府亦應使《指引》符合《條例》當中的要求,保障工友生命安全。
同時,協會建議勞工處可參考密閉場地的安全評估方法,要求有「合資格人士」在現場進行評估。當中評估人員只負責評估,責任由僱主承擔,僱主需根據評估結果作出僱員是否適合開工的決定及制訂適合的防中暑措施,並必須將評估結果及會採取的措施告知僱員。
「合資格人士」可由勞工處開班設立課程,在修讀一定天數並合格後,再設置有效期,需要在一定時間後再修讀該課程「續牌」。
三、增設暑熱指數監測站
在2023年協會提交的意見書中,曾提出現有監測站只有京士柏和雙魚河,數量太少不足以反映全港熱壓力狀況,協會建議要增加更多監測站,使數據能客觀反映不同區域的環境。
此外,因現時監測站只能反映各區大約熱壓力狀況,協會建議京士柏及雙魚河監測站數據在《指引》中應表明只作參考用途,並在《指引》中加入「京士柏/雙魚河監測數據只作為參考指數,其他地方要各自留意自身所處地方的指數」等語句,要求各工作場所根據參考數據再自行對實際所處的工作環境熱壓力狀況進行評估,令「暑熱指數」更貼地。另外,協會建議《指引》中應要求僱主需在工作場所提供如「溫濕計」等設備,獲取更精細的數據,協助風險評估人員進行評估工作。
最後,協會希望能透過以上建議,更加完善新的《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同時,協會認為新《指引》在宣傳上仍需加強,推動更多公司了解「工作暑熱警告」的重要性,增強僱主及僱員對此的職安意識,減少因為中暑帶來的意外發生,保障工友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