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联会会长、立法会议员吴秋北表示,特区政府财政连续三年录得赤字,提出以节流为主的策略。节流,应要对经济效益低的开支项目上进行削减,并且须避免削减对基层群体造成影响。对于社会上议价能力低的弱势劳工群体,政府有责任透过政策介入为他们兜底。外判制度长期为基层工友诟病,在外判制度下不少机构奉行价低者得的採购策略,而外判承办商为求中标及将利润最大化,往往压抑劳工薪酬福利。议价能力低的基层劳工面对这种情况,亦只能忍耐。
为保障外判劳工权益,政府于2019年对外判制度进行优化,措施包括优化标书评审制度、提升非技术员工的薪酬待遇以及为各政府部门引入统一的规管框架。根据工联会2022年的一项调查,外判制度优化后,不少前缐清洁及保安员的薪金都得到提升,但亦有较多声音认为应该进一步提升非技术员工的薪酬待遇。在该调查中,有超过40%的受访工人表示,每日工作时长超过8小时,亦有受访工人反映年假日数未与年资挂鈎,希望政府在标书评分制度的技术比重分数可增加相关考量内容。另外,外判制度优化后,政府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0月,康文署共收到21项主要涉及工资、工作时数及终止僱佣合约的投诉,食环署则共收到43项主要涉及工资、休息日及有薪年假、强积金供款及终止僱佣合约的投诉。
吴秋北表示,在香港,政府以外判形式让私营机构参与提供公共服务的做法由来已久,政府认为,外判是为市民提供服务的有效方式之一,有助应付社会人士不断要求提升公共服务质素,同时亦能提高经济效益。但事实上,政府的外判制度是否真的让公共服务质素达到符合市民期望的服务水平呢?以外判形式代替由政府直接聘用工人的经济效益又是否理想呢?
儘管政府外判制度已经过优化,但由承办商提供的多项公共服务,其服务质素仍不时为人批评。申诉专员公署在2020年主动调查食环署监管外判街道洁净服务的机制和成效,报告指署方监管外判商表现方面仍有失衡,「扣分制」、「失责通知书」及扣减服务月费等方式未能发挥阻吓作用。随后,食环署又从多方面改善有关外判街道洁净服务的成效。
以上可见,政府外判制度优化后,在保障外判劳工权益上,虽然获得一定成效,但仍有权益受侵害的外判劳工,服务质素亦和市民所期望的有所差距,优化后的外判制度未尽如人意。倘若要更切实保障工人的权益、提高更高的服务质素,政府需要进一步对外判服务合约进行改良和监管,而这不免又产生更多的财政开支。根据前效率促进会2012年进行的政府外判服务调查,当时政府用于管理合约方面的开支平均每年约为合约价值为14%,而此后政府便沒有其他统计数据。
近年来,各地有不少地方政府实施「逆外判」,把一些市政服务重新改由政府直接提供,其中原因包括外判服务未能显着节省成本、服务质素和效率未如理想,以及有关当局希望改善外判工人的薪酬待遇及工作稳定性等。例如荷兰中央政府于2016年成立「全国清洁组织」,向全国近600座政府大楼提供清洁服务,取代外判招标;广州市在2020年推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一体化」改革政策的时机下,决定直接委託一家国企提供选定的环卫服务。
因此,吴秋北建议政府对外判制度优化后用于管理及监管外判服务合约的开支进行研究,如果以外判形式代替由政府直接聘用工人的经济效益越来越低,那么政府是否考虑带头取消外判,以及考虑成立非盈利公营市政服务机构。此外,对于实际有需要的岗位应改为长期聘用,让工友年资可延续。譬如,街道清洁是恆常、不受季节性或受市场波动影响的工种,不少外判清洁工人亦长期在同一工作地点工作,对于这类有实际需要的岗位,政府便应直接聘用工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