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11月28日通过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陆颂雄提出「保障平台工作者」议案,旨在推动为平台工作者提供合理保障,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陆颂雄说,平台工作者是属于所谓「灵活就业人员」,即沒有固定僱主,工作时间、地点、内容都不固定的劳动者,因此,他们通常也无法享有僱员所享有的职安补偿、有薪假期、退休保障及各种福利。
随着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有关保障平台工作者的改革内容,包括近日内地部门开展「网络平台算法典型问题治理」专项行动,显示国家高度重视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保障,显示国家在追求经济高质量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同时,亦不忘帮扶弱势群体。
至于新加坡9月份也通过《平台工人法案》,对工伤保障、成立工会、集体谈判及公积金供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都值得香港特区政府参考和学习,但是,香港平台经济发展至今已有十年,特区政府仍未有保障平台工的方案和建议,长期停流于研究阶段,甚至连平台经济的实际规模、从业人数也沒有精准的统计,明显是落后于世界主流形势。
陆颂雄说,提出议案旨在抛砖引玉,重点方向是平台工作者能享有僱员相当于补偿条例的工伤保障、建立由平台、政府及平台工作者的三方协商机制、严打黑工等,引导平台经济更加健康发展,让平台工能够享有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之余,也能减少因意外频生所引发的社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