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波动失业援助制度又限制多多,一众失业人士难渡寒冬!失业至今7个月的邓先生是典型失业求助个案,失业后一家现金积蓄仅余不足5万元;转介至社署,竟只被游说取消保险并花光保单「现金价值」才可符合申领综援资产限额,顿感徬徨无助。邓先生追薪过程亦反映现时失业人士面对不公平、徬徨无助情况,工联会权益委员会(工联权委)认为政府在失业高企下「只帮企业出粮,不帮失业开饭」,实属不公。因此提出多项建议以解失业人士燃眉之急,包括综援资产限额应豁免保险「现金价值」、提升破产欠薪保障基金(破欠基金)欠薪上限至76,000元、即时推出失业/停工现金津贴、以及长远要设立失业援助金。
今次挺身而出向现行失业援助政策作控诉的邓先生,在出席工联权委记者会歎谓,至8月初与太太合共的家庭积蓄已不足5万元,因此曾于8月9日致函特首要求援助,促请政府儘快接纳工联会建议,推出失业援助金,但政府却只将其转介至社会福利署。邓先生指,社署职员甫见面便向他硬销综援,并要求他取消多年前购买的保险,及将保险「现金价值」花光至符合综援的资产限额。不过,邓先生认为购买保险是预作未来退休金,加上目前保险还有约6年便到期,「现金价值」正处于倍增期,因此放弃申领综援。在徬徨无助下,邓先生8月向工联会求助。
工联权委主任唐赓尧形容,邓先生遭遇正是香港失业人士写照,其中一个源头是由于政府一直拒绝设立失业援助金,致全港打工仔女陷「失业无保障,综援唔受理」困境。他指出,8月20日劳审处在僱主缺席下判邓胜诉,然而僱主至今仍未支付20万的解僱补偿,工联会现正协助事主申请破欠基金。
得不到援助的邓先生对现行失业保障制度提出3项控诉,包括1) 获劳审处判胜诉仍迟迟未能取回解僱补偿;2) 受破欠基金的特惠款项上限规定,邓先生最多只能取回不足1/4解僱补偿;及3)综援资产限额包括保险「现金价值」。
工联会劳工服务中心总幹事关胜杰补充说,邓先生的个案反映劳资审裁处(劳审处)未有因应疫情下需关闭多时而相应增加审裁官数目以处理案件,令大量案件积压,直接拖长工友申索时间,更延后影响他们申请破欠基金所需时间。关胜杰指,劳工服务中心由今年1月至8月,共有30宗个案需要到劳审处,而数据显示个案由劳工处转至劳审处落案的时间,由以往平均只需1个月大增至4个月,最长的个案更要花5个月。因此,劳工服务中心要求司法机构,增加劳审处人手以缩短工友申请时间,并要求劳工处简化破欠基金申请程序。
援助失业人士三大不足
唐赓尧认为,邓先生的处境反映香港劳工政策对援助失业人士有三大不足,包括:
- 香港沒有针对失业人士的支援制度。政府一直缺乏对失业人士的直接支援,特別是在疫情期间「只帮企业出粮,不帮失业开饭」,导致打工仔女气愤难平。而综援并不能取代失业援助,因为综援规定申请人的保险「现金价值」必需计算在资产限额内,导致大批失业人士失去申领综援资格;
- 破欠基金保障金额不足。虽然邓先生可以因为僱主拒绝赔偿而申请破欠基金,但破欠基金的欠薪特惠款项上限自1996年便停留于36,000元的保障水平,预计邓先生被拖欠的191,707元的欠薪和年终酬金,按基金的上限规定只能取得36,000元,再加上被拖欠的6,658元代通知金及5,494元的年假,邓先生最终只能够透过破欠基金取回约48,000元,只佔原本应得20万元解僱补偿的1/4;及
- 邓先生由「上庭」以至成功申请破欠基金的时间过长。自本年初因疫情关系劳审处共有3次关闭,加上劳审处法庭又因为人手不足而只有约一半的法庭进行聆讯,延迟了邓先生成功申请破欠基金的时间至少3个月。
故工联权委提出加强疫情下援助失业人士五项建议,包括:
- 放宽申领综援门槛。资产限额应豁免申请人保险的「现金价值」,并且放宽综援资产限额;
- 提升破欠基金的保障金额。将欠薪特惠款项上限由目前的36,000元调升至76,000元。因为欠薪特惠款项上限釐定金额的原则是要保障僱员的4个月工资,因此按2020年第2季的每月收入中位数19,000元计算,现时的欠薪特惠款项上限应提升至76,000元 (19,000元乘4个月=76,000元);
- 增聘劳审处审裁官及相关人员,每日全开13个劳审处法庭以加快工友「上庭」时间,并缩短申请破欠基金的法定程序;
- 即时推出每月上限9,000元、为期六个月的失业/停工现金津贴;及
- 立即着手研究失业援助金以应对未来的长期失业浪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