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广州工联谘询服务中心(广州中心)主办、康龄长者服务社及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合办的「房产与继承」法律讲座,今日在广州市番禺区祈福新邨举行,近七十位生活在祈福新邨的香港居民出席。据港人反映,他们透过讲座重新认识内地房产的继承问题及有关程序,大大增长知识。
广州中心近年接获大量港人对房产方面谘询,主要涉及房产买卖及继承等方面的问题,所以才举办是次讲座,邀请相关律师为港人专题讲解有关房产买卖、继承、赠与、公证等各方面的法律知识。在提问环节,港人踊跃提问,共有二十多位港人就他们切身问题发问,律师也逐一作出详细解答。
港人较关心问题是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之间的区别问题?律师解释说,遗嘱继承优先次序是,有遗嘱的先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条:法定继承的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後,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係的继子女。而父母也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係的继父母。
广州中心举办此类房产方面的法律讲座,目的是让港人对内地房产知识有更多认识和了解,而港人也希望广州中心能举办更多这类法律谘询活动,让更多港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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